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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2011-06-20 492
核心提示: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04〕43號)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皖政辦〔2004〕45號)精神,規范食品市場秩序,市政府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現提出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與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最大限度地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針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危害嚴重的食品安全問題,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工作方針,市政府統一領導、地方政府分級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突出重點、分類指導、全面帶動、整合執法力量、下移監管重心,加大打擊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水平,為實現食品放心工程2005~2007年三年規劃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工作目標:根據《安徽省2004年食品放心工程實施方案》的要求,有計劃、有步驟地把食品衛生安全各項工作引向深入,加大宣傳力度,逐步增強人民群眾食品安全意識;強化依法行政,突出整治的重點環節和薄弱環節,使食品安全狀況進一步得到改善;加強制度建設,建立長效機制,長抓不懈,讓人民群眾對食品的安全感得到逐步增強,全社會對食品安全的滿意度有所提高。
 
  具體目標:
 
  1、市區蔬菜農藥殘留超標率下降1~3個百分點,水果農藥殘留超標和畜產品中瘦肉精殘留得到有效控制,各縣、區積極創造條件開展蔬菜、水果農藥殘留和瘦藥精殘留檢測工作;
 
  2、肉制品等十類食品具備必備條件的生產企業90%取得生產許可證,大米等5項食品在市區基本實現安全準入上市;
 
  3、注水肉上市得到全面遏制,杜絕病害肉上市;
 
  4、全面實施食品量化分級管理制度,重點地區轄區內學校食堂、餐飲業量化分級管理達90%;
 
  5、面粉、肉類、兒童食品加工企業基本消除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
 
  6、縣、區以上食品商場(超市)的散裝食品經營行為得到規范,市級以上的大型食品市場(超市)進貨索證索票率達到90%以上;
 
  7、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告制度,積極推進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工作;
 
  8、保障名牌食品安全,建立食品綠色市場;
 
  9、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案件及時得到依法查處;
 
  10、在農村鄉鎮逐步建立食品銷售網絡。
 
  二、部門職責與主要任務
 
  各監管職能部門的職責和任務如下:
 
  (一)市衛生局根據市政府授權,負責全市食品放心工程實施中的組織協調。負責向市政府匯報階段性食品放心工程進展情況,適時組織開展全市食品安全專項督查活動。開展對學校食堂、餐飲業及建筑工地食堂等的日常食品衛生監督檢查,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加大對散裝食品的衛生管理,加強對食品添加劑使用的監管,查處食品違法行為。依法組織開展對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處。全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定期報送市政府和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市公安局主要負責指導并具體負責組織、督促各地公安機關依法及時查處生產、加工、銷售不符合標準以及有毒有害、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的案件,依法及時查處拒絕、阻礙或毆打、侮辱行政執法人員執行公務活動的行為,指導和參與大案、要案的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市農業委員會主要負責全面實施“無公害食品行動計劃”,組織對種植業產品農藥殘留行為、畜產品、水產品藥物殘留超標行為的集中整治活動。強化安全優質農產品標準化生產基地建設和蔬菜的安檢工作。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體系建設,嚴厲查處違法使用獸藥和違禁藥物等行為。
 
  (四)市經貿委主要負責對食品流通、加工業的行業指導和管理,實施以培育綠色市場為重點的“三綠工程”,組織開展生豬屠宰管理,推進牛、羊、家禽的定點集中屠宰工作,全面遏制注水肉、病害肉上市,加強肉品安全監管。
 
  (五)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負責對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資格的準入審查,取締無證(照)經營行為,組織開展對食品流通領域的執法檢查和抽檢,對違法的食品廣告和虛假標識、假冒商標、偽劣產品、不正當競爭等行為進行查處。
 
  (六)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主要負責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監督,推進食品生產企業的生產許可準入制度,認真開展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計量監督和標識檢查等,做好食品質量安全標準的宣傳和貫徹工作;開展執法檢查,查處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行為,取締制假售假窩點。
 
  三、工作重點與主要措施
 
  食品安全專項整治以糧、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產品為重點內容,以食品源頭污染治理、食品生產加工、食品疏通以及食品消費四個重要環節為主要任務,以城鄉結合部特別是廣大農村為重點區域,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行為。著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對食品源頭污染的整治
 
  1、加強對農業投入品的監管。著重開展三項整治活動:一是開展農資打假,強化種植業產品農藥殘留超標治理,實施甲胺磷等5種高毒有機磷農藥削減計劃。二是整治違法使用獸藥和畜產品違禁藥物等行為,加強飼料、獸藥等農資生產、使用、經營管理,密切監控“瘦肉精”等違禁藥品的生產經營企業,阻止違禁藥品從人用藥品領域流向養殖環節。以徹底清查“瘦肉精”生產使用窩點為突破口,突出整治“瘦肉精”檢出率過高的地區。三是整治水產品藥物殘留超標行為,整治漁用品市場經營秩序,組織開展水產養殖用品的監管和指導。此項工作由市農業委員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
 
  2、加強對食品添加劑使用的監管。加強食品生產、加工單位和攤點使用食品添加劑的監管,特別要加大對面粉中過氧化苯甲酰、兒童食品中糖精鈉、肉類食品中色素、亞硝酸鹽和EDTA鐵納使用的專項整治,加大抽檢力度,使面粉、肉類、兒童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基本消除濫用添加劑的違法行為。此項工作由市衛生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
 
  3、嚴查用非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行為。重點檢查米(面)、食用油、醬油、醋、炒貨類、腐竹、干菜、肉制品、水產品、酒類產品等生產加工點,重點查找陳化糧、礦物油、地溝油、吊白塊、回收的過期變質食品、工業用雙氧水、工業用鹽、工業堿、毛發水、敵敵畏、甲醇、工業酒精及工業合成乙醇等非食用物質,一經發現即收繳全部物品、設備,并嚴厲查處。重點整治米、面中使用吊白塊,水發產品中使用甲醛;膠基糖果使用非食用膠基,腌制品中使用工業用鹽等。此項工作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衛生局負責。
 
  4、發布全市蔬菜農藥殘留監測結果。對例行監測不合格率較高的農產品質量安全進行跟蹤督查,不定期向社會公告蔬菜農藥殘留監測結果,指導群眾正確消費。此項工作由市農業委員會牽頭負責。
 
  (二)加大對食品生產和加工環節的整治
 
  1、強化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與監管,積極探索農產品安全監管的有效方法。建設一批標準化生產示范區、無公害農產品生產示范基地、養殖小區示范農場、出口農產品生產基地,加大產地環境污染監控力度。積極探索農產品產地編碼和標簽追溯的質量質控模式及食品產銷“場廠掛鉤”“場地掛鉤”等模式,實施標準化生產管理的全程控制,培育品牌標準化農產品,加快農貿市場改超市、農貿市場退路進廳的步伐。此項工作由市農業委員會、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
 
  2、加強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嚴格許可審批。下大力氣查處食品生產加工過程中使用非食品原料、病死畜禽、回收的過期食品等違法行為,重點加強對調味品、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食品生產企業的監督管理。對肉制品、乳制品、飲料、調味品、冷凍飲品、方便面、餅干、罐頭、速凍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10類食品生產企業,嚴格審查和發放《食品生產許可證》,對生產集中地和產品質量不穩定的企業要加大抽檢力度,問題嚴重的要立即停止產、銷,抽查不合格整改仍不達標、不具備基本生產條件的要吊銷相關證照、退出市場。此項工作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牽頭負責。
 
  認真檢查奶粉、調味品、酒類、熟肉制品、糕點(餅干)、糖果、豆制品等食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的發放情況清理,嚴格衛生準入要求,堅決制止發放不符合發證條件的食品衛生許可證。此項工作由市衛生局牽頭負責。
 
  3、加強對生豬屠宰及肉品市場的監管。強化對定點生豬屠宰廠(場)的監督管理,清理整頓定點生豬屠宰廠(場),整頓和規范肉品流通秩序,積極推進牛、羊、家禽的定點集中屠宰,加強檢驗工作,提高肉品質量,嚴厲查處和打擊私屠濫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違法行為。加強對定點生豬屠宰廠(場、點)內生豬的檢疫管理,杜絕病害肉上市。此項工作由市經貿委、市農業委員會負責。
 
  4、加強對生產、加工食品質量的監督抽查。提高和擴大對納入整治和監管重點品種的抽查抽檢頻率和覆蓋面,重點放在生產較為集中的地區、產品質量不穩定的企業,涉及人體健康安全的項目、城鄉結合部和農村以及邊遠地區,對問題嚴重的要立即責令停上生產加工,對不具備生產條件的要立即吊銷許可證,其生產的相關產品立即撤下柜臺、退出市場。此項工作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衛生局負責。
 
  (三)加大對食品流通環節的整治
 
  1、加強對食品經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主體資格審查,嚴格前置審批,督促經營企業落實食品進貨查驗制度,把好市場準入關和退出關,加大對市場食品質量的監督抽驗力度,特別是對重點食品要實行定期質量監督抽檢,確保市場上銷售的食品安全放心。此項工作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
 
  2、強化對蔬菜和水果的安檢工作。積極做好蔬菜和水果批發市場和超市以速測為主的蔬菜和水果安全檢測工作。對經檢測不宜食用的蔬菜和水果按規定進行處置,防止異地銷售。此項工作由市農業委員會、市經貿委、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
 
  3、追根溯源,健全制度,及時清除食品安全隱患。對在市場抽查和檢查中發現的影響或危及人體健康的不合格食品,在堅決清除出市場的同時,查清其進貨渠道和銷售去向,教育和督促經營企業主動收回已銷售的有安全隱患的食品。同時要督促和指導食品經營企業建立健全進貨檢驗、索證索票、質量追溯、封存報告、依法銷毀和重要大宗食品安全質量購銷檔案等制度。此項工作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
 
  4、培育綠色市場,建立流通環節食品安全保障體系。建立健全生鮮食品超市(市場)和大中型農副產品批發市場食品安全檢測機構,鼓勵各類市場的主辦者與其承包、租賃攤位、柜臺經營者之間以及食品批發商和經銷商之間簽訂食品安全保障協議。加強綠色產品國家標準的宣傳貫徹工作,今年要建好一個食品綠色市場。此項工作由市經貿委、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農業委員會、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
 
  (四)加大對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整治
 
  1、加大食堂、餐飲業的食品衛生監管力度。加強對學校食堂、餐飲業及建筑工地食堂特別是小餐館、個體門店的日常食品衛生監督檢查,全面實施食品衛生量化分級管理制度。此項工作由市衛生局牽頭負責。
 
  2、加強對散裝食品的監管。強化散裝食品的衛生管理,認真貫徹執行《散裝食品衛生管理規范》。此項工作由市衛生局牽頭負責。
 
  3、加強對大型食品市場(超市)進貨索票索證工作。推進和實行食品進貨檢驗、索證索票、購銷臺帳和質量追究制度,督促食品經銷單位統一、規范購銷臺帳等票、證內容。此項工作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
 
  (五)突出兒童食品專項整治
 
  對全市兒童食品的生產、加工、銷售企業進行一次全面普查,摸清底數,對未經批準生產兒童食品的加工點要堅決取締。對不法分子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進一步完善兒童食品的準入條件,建立健全確保食品安全,又有利于經濟發展的兒童食品企業的管理規范,實行嚴格的市場準入,加大清倉查庫力度,對不符合條件的要堅決清出市場。此項工作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衛生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牽頭負責。
 
  (六)強化食品包裝、標識印制業整治
 
  加大對合法的包裝標識印制企業承印驗證、承印登記的檢查和對假包裝、假標識、假商標的查處力度,對擅自設立印刷點從事印刷活動的要堅決取締,進一步規范行業管理。此項工作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新聞出版局牽頭負責。
 
  (七)加強對食鹽的整治
 
  加強對食鹽的質量安全監管,認真查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食鹽的違法行為。此項工作由市經貿委牽頭負責。
 
  (八)保障名牌產品安全
 
  對“皖露”純凈水、符離集燒雞、豐原碭山梨汁、“犟老頭”白酒、“天一”食用油和碭山酥梨、油桃、蕭縣葡萄等水果以及“東鼎”、“皖王”、“黃山松”、“成芝”小麥粉等名牌產品,在加強監管的同時,提供食品安全技術指導和服務,使這些名牌產品質量可靠、衛生安全,力爭進入全省、全國名牌產品行列。此項工作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農業委員會、市衛生局、市工商局、市行政管理局、市經貿委牽頭負責。
 
  (九)積極推進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
 
  進一步發揮行業協調會的作用,加強行業自律和行規行風建設,引導、監督企業模范遵守法律法規,生產經營安全食品。按照政府推動、部門聯動、市場化動作、全社會參與的原則,積極開展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工作。此項工作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
 
  (十)認真抓好農村食品安全監管和銷售網絡建設
 
  各縣區、各有關部門特別是各鄉鎮政府要積極探索農村食品銷售網絡建設的有效途徑,引導合法、誠信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到農村鄉鎮建立網點,形成食品供應的主渠道。要加強農村食品安全的監管,加大對分散在城鄉結合部和村鎮的各類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館的監管力度,建立食品安全義務信息員隊伍,形成嚴密的食品安全監管網絡,保證農村食品安全。此項工作由各縣、區政府牽頭負責。
 
  (十一)依法及時查處大案要案
 
  各行政執法部門要嚴格執行國務院《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負責及時移送涉嫌食品犯罪的案件,切實解決以罰代刑的問題。對應當移交而不移交的,要嚴肅處理。為確保辦案效率,防止涉嫌犯罪人員逃匿,對涉嫌犯罪的食品案件進行查處時,行政執法部門應當及時與公安部門取得聯系,密切配合,依法從嚴從快處理一批大案要案,狠狠打擊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形成強大的震懾力。此項工作由市公安局負責。
 
  四、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強化各級政府的監管責任。各級政府要從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認識抓好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緊緊圍繞今年來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危害嚴重的突出問題,狠抓薄弱環節重點整治。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實施方案,要建立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對因包庇縱容、內外勾結等失職瀆職行為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給當地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損害的,要依法依紀追究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二)強化行政執法部門監管責任。嚴格行政執法責任制,嚴懲行政執法中存在的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違法犯罪行為以及地方保護主義、部門保護主義,下大力氣糾治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以及重審批、輕監管,甚至亂審批,不監管,麻木不仁的現象;加大聯合執法和大案要案的查處力度,對媒體曝光頻繁、群眾反映比較集中的問題,要列為重點督查內容,對一些工作難以推動的地方,市政府將直接派員查處,并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大力加強輿論宣傳和社會監督。要堅持以人為本、人民至上、安全為天的輿論導向,堅持正面引導,大力宣傳實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和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的重大意義,普及食品安全常識,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通過建立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誠信檔案,把不講信用的列入“黑名單”公布于眾,形成食品安全整治的強大輿論氛圍,使制假、售假、販假者無以立足、無處藏身;要公開設立舉報、投訴電話,廣泛發動群眾投訴舉報,努力營造人人關注食品安全、人人重視食品安全的社會氛圍。
 
  (四)建立工作機制和工作制度,加強信息報送工作。各地要建立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機制和聯席會議制度、聯絡員制度、匯報統計制度、聯合執法制度、工作督察制度、工作評價制度和信息公告制度等工作制度,并加強信息報送工作。市有關監管部門和各縣區衛生局要確定一名信息聯絡員,加強簡報、信息的報送工作,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于每月5日前將本部門本地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進展情況報送市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衛生局)。
 
  五、工作步驟與時間安排
 
  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7月中旬為動員部署階段。各縣區、各部門要認真作好專項整治的動員部署工作,對整治工作作出周密安排。各縣區、各部門的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方案于7月23日前報市政府辦公室,同時抄送市衛生局。
 
  第二階段:7月下旬至12月份為組織實施階段。各縣、區要針對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采取堅決果斷的措施,全面開展各項整治工作。市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整治工作的檢查指導。各縣、區衛生局要組織有關部門對各地專項整治情況采取明查暗訪等方式進行抽查。市衛生局將會同有關部門組成督查組進行督查。
 
  第三階段:今年年底至明年初為總結驗收階段。各縣區衛生局和市食品放心工程各成員單位要將本地本部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總結,于2005年元月10日前報市衛生局,市衛生局匯總后上報市政府和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地區: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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