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順德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質監局):
針對近期我省發現個別米粉生產企業存在違反食品生產衛生規范,引起社會廣泛關注,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問題,為舉一反三,查找工作漏洞,督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格實施《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14881-2013),省局制定了《廣東省米粉生產行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年初布置的重點產品專項整治任務,認真貫徹落實。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14年7月8日
廣東省米粉生產行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落實食品生產企業主體責任,督促我省米粉生產企業嚴格實施《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14881-2013,以下簡稱《衛生規范》),強化對米面制品生產加工環節的隱患排查,省局決定開展全省米粉生產行業專項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全面規范與突出重點相結合,全面清查米粉制品(包括米粉、河粉、切粉、腸粉、陳村粉、粿條、瀨粉等)生產企業。進一步督促企業落實食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嚴格按照《衛生規范》規范生產經營行為。結合食品安全“三打兩整治”專項行動,加大排查力度,從嚴從重打擊使用不合格原料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迅速形成高壓態勢和震懾作用,大力提高執法權威,提振全社會食品安全信心,為進一步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和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創造良好的環境,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內容
結合日常監管與專項整治,繼續按照省局、省衛計委《轉發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國家衛計委關于做好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實施工作的通知》(粵食藥監食產〔2013〕134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加大《衛生規范》宣貫和監督檢查力度,通過開展行業摸底調查、自查自糾、省內各地市交叉互查及省級督查等方式,強化監管,依法處理生產經營條件不符合《衛生規范》要求的米制品生產企業,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生產許可證。
三、工作措施
(一)開展摸底調查。各地市完成對轄區內米粉生產企業數目、持證情況、生產經營條件、衛生狀況、近年來監督抽檢狀況等的摸底調查。
(二)開展自查自糾。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各地市組織對轄區范圍內米粉生產企業開展全面監督檢查,主要檢查企業自查是否到位、是否達到《衛生規范》要求。一是要加強對企業生產場所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企業生產場地功能布局、設施設備配置、生產規模是否符合《衛生規范》要求;直接接觸食品及原料的設施設備、工具和容器是否無毒、無害。二是要加強對企業生產人員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企業是否落實從業人員培訓和健康檔案制度,個人衛生防護設施配備及使用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三是要加強對食品加工過程的監督檢查,通過核查食品進銷臺賬、投料記錄、生產記錄等,重點檢查企業使用原輔料及食品添加劑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四是要加強對發現問題的查處及整治力度,不符合生產許可衛生規范必備保障條件要求的,責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仍達不到法定要求或情節嚴重的,堅決吊銷生產許可證;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三)開展交叉互查。省局組織有關地市食品生產科負責人、有關專家、食品生產許可審查員組成檢查組,按隨機選擇、交叉互查的方式,對各地市自查自糾情況進行現場隨機抽查,檢查情況直接報送省局。
(四)開展省級督查。省局隨機派員參加交叉檢查組或組織飛行檢查,對各地市監督檢查及整治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四、工作安排
(一)摸底調查階段(2014年7月上旬至7月中旬)。各地市完成對轄區內米粉生產企業的摸底調查,填寫《廣東省米粉生產企業信息匯總表》(附件1,前期已發報送通知),于7月10日前報省局。
(二)自查自糾階段(2014年7月中旬至8月下旬)。各地市繼續按照《通知》要求,完成對本轄區內米粉生產企業專項監督檢查,重點抓好存在問題的督促整改,填寫《廣東省米粉生產企業專項監督檢查表》(附件2),并于8月29日前將本地市自查自糾情況報告及附件2報省局。
(三)交叉檢查及省級督查階段(2014年9月上旬至2014年10月下旬)。省局抽調部分市食品生產科(處)相關負責人、有關專家、食品生產許可審查員組成10個檢查組,對各地市自查自糾情況進行抽查,期間省局適時進駐檢查組或組織飛行檢查,各地交叉檢查工作報告于10月27日前報省局。
(四)通報專項整治結果及后續處理(2014年11月)。省局向各地市局通報全省專項整治結果,跟蹤各地市局后續處理,并將發現問題和處理情況通報相關地市人民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各地要高度重視此次專項整治,加強組織領導,明確整治任務及工作責任,依照本方案,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目標和任務分工,層層落實工作責任,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
(二)強化檢查,落實任務。
在專項行動中,各地要細化自查自糾工作任務,強化對生產企業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促進食品行業健康規范發展。要加強協調配合,支持、配合省局組織的全省交叉檢查,按照要求調配熟悉工作的監管、審查人員。全省交叉檢查及省級督查具體安排將另行通知。
(三)積極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各地要開展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充分宣傳報道專項整治的措施、進展和成效,及時曝光專項整治中查處的典型案例。要舉一反三,組織培訓米粉生產企業質量管理人員,同時加強對公眾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宣傳。
(四)加強信息溝通與報送。
各地要積極穩妥做好專項整治的信息收集、通報、發布,及時查處違法行為,涉及省內其他地區食品生產企業的問題要及時通報企業所在地市局并報告省局。摸底調查、自查自糾及交叉檢查情況要按時報省局,專項整治中發現的大案要案線索及重要情況要隨時報送。
聯系人及電話:食品生產監管處 朱遠,020-37886531;電子郵箱:spcqs@163.com
附件:1.
廣東省米粉制品食品生產環節信息匯總表
2.
廣東省米粉生產行業專項監督檢查表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辦公室
2014年7月 日
針對近期我省發現個別米粉生產企業存在違反食品生產衛生規范,引起社會廣泛關注,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問題,為舉一反三,查找工作漏洞,督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格實施《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14881-2013),省局制定了《廣東省米粉生產行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年初布置的重點產品專項整治任務,認真貫徹落實。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14年7月8日
廣東省米粉生產行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落實食品生產企業主體責任,督促我省米粉生產企業嚴格實施《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14881-2013,以下簡稱《衛生規范》),強化對米面制品生產加工環節的隱患排查,省局決定開展全省米粉生產行業專項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全面規范與突出重點相結合,全面清查米粉制品(包括米粉、河粉、切粉、腸粉、陳村粉、粿條、瀨粉等)生產企業。進一步督促企業落實食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嚴格按照《衛生規范》規范生產經營行為。結合食品安全“三打兩整治”專項行動,加大排查力度,從嚴從重打擊使用不合格原料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迅速形成高壓態勢和震懾作用,大力提高執法權威,提振全社會食品安全信心,為進一步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和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創造良好的環境,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內容
結合日常監管與專項整治,繼續按照省局、省衛計委《轉發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國家衛計委關于做好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實施工作的通知》(粵食藥監食產〔2013〕134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加大《衛生規范》宣貫和監督檢查力度,通過開展行業摸底調查、自查自糾、省內各地市交叉互查及省級督查等方式,強化監管,依法處理生產經營條件不符合《衛生規范》要求的米制品生產企業,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生產許可證。
三、工作措施
(一)開展摸底調查。各地市完成對轄區內米粉生產企業數目、持證情況、生產經營條件、衛生狀況、近年來監督抽檢狀況等的摸底調查。
(二)開展自查自糾。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各地市組織對轄區范圍內米粉生產企業開展全面監督檢查,主要檢查企業自查是否到位、是否達到《衛生規范》要求。一是要加強對企業生產場所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企業生產場地功能布局、設施設備配置、生產規模是否符合《衛生規范》要求;直接接觸食品及原料的設施設備、工具和容器是否無毒、無害。二是要加強對企業生產人員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企業是否落實從業人員培訓和健康檔案制度,個人衛生防護設施配備及使用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三是要加強對食品加工過程的監督檢查,通過核查食品進銷臺賬、投料記錄、生產記錄等,重點檢查企業使用原輔料及食品添加劑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四是要加強對發現問題的查處及整治力度,不符合生產許可衛生規范必備保障條件要求的,責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仍達不到法定要求或情節嚴重的,堅決吊銷生產許可證;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三)開展交叉互查。省局組織有關地市食品生產科負責人、有關專家、食品生產許可審查員組成檢查組,按隨機選擇、交叉互查的方式,對各地市自查自糾情況進行現場隨機抽查,檢查情況直接報送省局。
(四)開展省級督查。省局隨機派員參加交叉檢查組或組織飛行檢查,對各地市監督檢查及整治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四、工作安排
(一)摸底調查階段(2014年7月上旬至7月中旬)。各地市完成對轄區內米粉生產企業的摸底調查,填寫《廣東省米粉生產企業信息匯總表》(附件1,前期已發報送通知),于7月10日前報省局。
(二)自查自糾階段(2014年7月中旬至8月下旬)。各地市繼續按照《通知》要求,完成對本轄區內米粉生產企業專項監督檢查,重點抓好存在問題的督促整改,填寫《廣東省米粉生產企業專項監督檢查表》(附件2),并于8月29日前將本地市自查自糾情況報告及附件2報省局。
(三)交叉檢查及省級督查階段(2014年9月上旬至2014年10月下旬)。省局抽調部分市食品生產科(處)相關負責人、有關專家、食品生產許可審查員組成10個檢查組,對各地市自查自糾情況進行抽查,期間省局適時進駐檢查組或組織飛行檢查,各地交叉檢查工作報告于10月27日前報省局。
(四)通報專項整治結果及后續處理(2014年11月)。省局向各地市局通報全省專項整治結果,跟蹤各地市局后續處理,并將發現問題和處理情況通報相關地市人民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各地要高度重視此次專項整治,加強組織領導,明確整治任務及工作責任,依照本方案,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目標和任務分工,層層落實工作責任,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
(二)強化檢查,落實任務。
在專項行動中,各地要細化自查自糾工作任務,強化對生產企業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促進食品行業健康規范發展。要加強協調配合,支持、配合省局組織的全省交叉檢查,按照要求調配熟悉工作的監管、審查人員。全省交叉檢查及省級督查具體安排將另行通知。
(三)積極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各地要開展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充分宣傳報道專項整治的措施、進展和成效,及時曝光專項整治中查處的典型案例。要舉一反三,組織培訓米粉生產企業質量管理人員,同時加強對公眾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宣傳。
(四)加強信息溝通與報送。
各地要積極穩妥做好專項整治的信息收集、通報、發布,及時查處違法行為,涉及省內其他地區食品生產企業的問題要及時通報企業所在地市局并報告省局。摸底調查、自查自糾及交叉檢查情況要按時報省局,專項整治中發現的大案要案線索及重要情況要隨時報送。
聯系人及電話:食品生產監管處 朱遠,020-37886531;電子郵箱:spcqs@163.com
附件:1.

2.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辦公室
2014年7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