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182號(關于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的公告)

   2019-12-02 海關總署624
核心提示:根據《國務院關于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的通知》(國發〔2019〕25號)精神,海關總署決定自2019年12月1日
 根據《國務院關于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的通知》(國發〔2019〕25號)精神,海關總署決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對海關涉企經營許可事項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F就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審批改為備案”2項
 
  對登記注冊在自由貿易試驗區的企業申請“報關企業注冊登記”實施“審批改為備案”改革;在全國范圍內,對“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核準”實施“審批改為備案”改革。
 
  二、“實行告知承諾”1項
 
  對全國自由貿易試驗區范圍內口岸區域的“口岸衛生許可證(涉及公共場所)核發”實施“實行告知承諾”改革。
 
  三、“優化審批服務”12項
 
  在全國范圍內,對“進出口商品檢驗鑒定業務的檢驗許可”“口岸衛生許可證(涉及食品、飲用水)核發”“免稅商店設立審批”“保稅物流中心(A型)設立審批”“保稅物流中心(B型)設立審批”“從事進出境檢疫處理業務的單位認定”“出口監管倉庫設立審批”“保稅倉庫設立審批”“海關監管貨物倉儲審批”“出境動物及其產品、其他檢疫物的生產、加工、存放單位注冊登記”“出境植物及其產品、其他檢疫物的生產、加工、存放單位注冊登記”“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國內收貨人注冊登記”實施“優化審批服務”改革。
 
  相關改革事項詳細改革信息見附件,辦理過程中的具體業務問題,請撥打海關熱線:12360。
 
  以上改革試點事項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報關企業注冊登記.doc
 
     2.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核準.doc
 
     3.口岸衛生許可證核發(涉及公共場所).doc
 
     4.進出口商品檢驗鑒定業務的檢驗許可.doc
 
     5.口岸衛生許可證核發(涉及食品、飲用水).doc
 
     6.免稅商店設立審批.doc
 
     7.保稅物流中心(A型)設立審批.doc
 
     8.保稅物流中心(B型)設立審批.doc
 
     9.出口監管倉庫設立審批.doc
 
     10.保稅倉庫設立審批.doc
 
     11.海關監管貨物倉儲審批.doc
 
     12.從事進出境檢疫處理業務的單位認定.doc
 
     13.出境動物及其產品、其他檢疫物的生產、加工、存放單位注冊登記.doc
 
     14.出境植物及其產品、其他檢疫物的生產、加工、存放單位注冊登記.doc
 
     15.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國內收貨人注冊登記.doc
 
  海關總署
 
  2019年11月27日
 
  公告正文下載鏈接:
 
       海關總署關于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的公告.doc
 
     海關總署關于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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