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實施細則是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工作的技術規范,涵蓋抽樣方法、檢驗項目、檢驗方法、判定規則等關鍵性抽樣檢驗內容,重點用于明確產品檢驗范圍和質量判定依據。國家監督抽查實施細則的科學性、準確性,直接關系國家監督抽查成效、市場主體切身利益和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
為進一步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條件下的產品質量監管工作,守牢產品質量安全底線,規范市場秩序,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市場監管總局擬對52種2020年度抽查計劃外產品實施國家監督抽查。實施抽查前,市場監管總局在總結以往工作的基礎上,經征求有關檢驗機構、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以及專家意見,制定了52種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附件1),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請下載《意見反饋表》(附件2)填寫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0年10月16日。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反饋。
1.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zljds@samr.gov.cn,郵件主題請注明“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實施細則反饋意見”。
2.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反饋表》寄至:北京市海淀區馬甸東路9號市場監管總局質量監督司(郵編:100088),并請在信封上注明“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實施細則反饋意見”。
附件:1. 52種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
2. 附件2:意見反饋表.xlsx
市場監管總局
2020年9月25日
日期:2020-09-26
為進一步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條件下的產品質量監管工作,守牢產品質量安全底線,規范市場秩序,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市場監管總局擬對52種2020年度抽查計劃外產品實施國家監督抽查。實施抽查前,市場監管總局在總結以往工作的基礎上,經征求有關檢驗機構、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以及專家意見,制定了52種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附件1),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請下載《意見反饋表》(附件2)填寫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0年10月16日。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反饋。
1.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zljds@samr.gov.cn,郵件主題請注明“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實施細則反饋意見”。
2.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反饋表》寄至:北京市海淀區馬甸東路9號市場監管總局質量監督司(郵編:100088),并請在信封上注明“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實施細則反饋意見”。
附件:1. 52種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
2. 附件2:意見反饋表.xlsx
市場監管總局
2020年9月25日
日期:2020-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