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1日,烏克蘭經貿農業部網站發布法律草案,擬修訂嬰幼兒食品管理法規。修訂的部分內容包括:
1. 明確嬰、幼兒的年齡分界線,新增后續喂養嬰幼兒食品、谷物基嬰幼兒食品等產品的定義和分類;
2. 新增嬰兒配方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等產品的質量要求;
3. 新增嬰幼兒食品中禁用物質成分清單(包括非天然香精香料、色素、防腐劑、甜味劑、氫化植物油脂、不合格的原料乳、轉基因原料成分、機械分離和反復冷凍/解凍的肉類和水產品等);
4. 新增嬰幼兒食品包裝上需強制標示的信息清單和針對不同類型產品的額外要求;
5. 修訂進口嬰幼兒食品的通關流程和進口商需提供的信息和資料要求。
該修訂的目的是使烏克蘭的嬰幼兒食品管理法規要求與歐盟保持一致,草案意見反饋期為6個月。
日期:2020-12-21
1. 明確嬰、幼兒的年齡分界線,新增后續喂養嬰幼兒食品、谷物基嬰幼兒食品等產品的定義和分類;
2. 新增嬰兒配方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等產品的質量要求;
3. 新增嬰幼兒食品中禁用物質成分清單(包括非天然香精香料、色素、防腐劑、甜味劑、氫化植物油脂、不合格的原料乳、轉基因原料成分、機械分離和反復冷凍/解凍的肉類和水產品等);
4. 新增嬰幼兒食品包裝上需強制標示的信息清單和針對不同類型產品的額外要求;
5. 修訂進口嬰幼兒食品的通關流程和進口商需提供的信息和資料要求。
該修訂的目的是使烏克蘭的嬰幼兒食品管理法規要求與歐盟保持一致,草案意見反饋期為6個月。
日期:2020-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