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7日,日本消費者廳發布對《食品標示法第六條第三項的內閣府令、財務省令規定的標示事項及遵守事項等命令》、《食品表示法第六條第八項規定的過敏原、消費期限、為安全攝入食品是否需要加熱及其他在食品攝入時對安全性產生重要影響事項的內閣省令》、《基于日本農林規格相關法律規定的聽證會等相關內閣府令》及《健康增進法規定的特別用途標示許可等相關內閣府令》部分修改的意見征求稿。
本次修改旨在簡化行政手續,減少對行政文件中要求蓋章的規定。
以上意見征集截止日期為2021年2月25日。
本文由食品伙伴網編譯,供網友參考,食品伙伴網提供歐盟、美國、英國、俄羅斯、日本、韓國、東南亞、西班牙等國家或地區的進出口合規咨詢服務,歡迎垂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
日期: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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