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組織的2020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涉及我省2批次食品不合格。現將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大同大學學苑餐廳銷售的芹菜
(一)抽檢基本情況
大同大學學苑餐廳銷售的標稱購進日期為2020年9月29日的芹菜,經上海市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依法處罰情況
大同市市場監管局將不合格檢驗報告送達企業并依法調查。經調查,該批次不合格芹菜,共購進10.5公斤,已全部銷售,無庫存。該企業已組織召回此批次不合格食品。導致不合格的原因在種植環節,大同市市場監管局依職責通報農業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的規定,大同市市場監管局對該企業作出沒收違法所得70元、并處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二、運城市康家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邁得旺鍋巴(油炸型膨化食品川味香辣)
(一)抽檢基本情況
臨渭區豐原鎮家家愛超市(陜西省)銷售的標稱生產企業為運城市康家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日期為2020年8月5日的邁得旺鍋巴(油炸型膨化食品川味香辣),經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檢驗,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依法處罰情況
運城市市場監管局將不合格檢驗報告送達企業并依法調查。經查,該批次不合格邁得旺鍋巴(油炸型膨化食品川味香辣)共生產10箱,已全部銷售完畢,無庫存,該企業已組織召回此批次不合格食品。經排查,導致不合格的原因是包裝機故障,鍋巴成品沒能及時包裝。整改措施:重新加裝了一臺臭氧滅菌機,嚴把質量關。運城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的規定,對該企業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232元、并處罰款70000元的行政處罰。
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5日
日期:2021-03-01
一、大同大學學苑餐廳銷售的芹菜
(一)抽檢基本情況
大同大學學苑餐廳銷售的標稱購進日期為2020年9月29日的芹菜,經上海市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依法處罰情況
大同市市場監管局將不合格檢驗報告送達企業并依法調查。經調查,該批次不合格芹菜,共購進10.5公斤,已全部銷售,無庫存。該企業已組織召回此批次不合格食品。導致不合格的原因在種植環節,大同市市場監管局依職責通報農業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的規定,大同市市場監管局對該企業作出沒收違法所得70元、并處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二、運城市康家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邁得旺鍋巴(油炸型膨化食品川味香辣)
(一)抽檢基本情況
臨渭區豐原鎮家家愛超市(陜西省)銷售的標稱生產企業為運城市康家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日期為2020年8月5日的邁得旺鍋巴(油炸型膨化食品川味香辣),經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檢驗,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依法處罰情況
運城市市場監管局將不合格檢驗報告送達企業并依法調查。經查,該批次不合格邁得旺鍋巴(油炸型膨化食品川味香辣)共生產10箱,已全部銷售完畢,無庫存,該企業已組織召回此批次不合格食品。經排查,導致不合格的原因是包裝機故障,鍋巴成品沒能及時包裝。整改措施:重新加裝了一臺臭氧滅菌機,嚴把質量關。運城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的規定,對該企業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232元、并處罰款70000元的行政處罰。
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5日
日期:2021-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