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韓國食品藥品安全部(MFDS)發表消息稱:為改善畜產品進口申報流程,規定畜產品進口到韓國時,可將原來提交的“出口衛生證明書*”改為“電子衛生證明書”。該項規定將于9月1日,首次應用于“澳大利亞產肉類**”,并且,今后將不斷擴大適用的國家范圍。
*出口衛生證明書:出口國政府與韓國政府協商的證明書,指的是每次出口時,出口國政府都需要確認韓國進口衛生要求、出口產品名稱、數量及重量、車間名稱、車間地址及注冊號、生產、加工日期等信息后頒發的證明書。
**牛肉、豬肉、羊肉等。
*出口衛生證明書:出口國政府與韓國政府協商的證明書,指的是每次出口時,出口國政府都需要確認韓國進口衛生要求、出口產品名稱、數量及重量、車間名稱、車間地址及注冊號、生產、加工日期等信息后頒發的證明書。
**牛肉、豬肉、羊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