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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1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情況通告(〔2021〕年第38號)

   2021-09-27 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784
核心提示:青海省市場監管局在近期組織開展的2021年青海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檢出11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世界食品網-www.cctv1204.com)
省市場監管局在近期組織開展的2021年青海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檢出11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情況
 
  (一)西寧市城東區蜀寧水產品店銷售的武昌魚,規格型號為散裝稱重,購進日期為2021-07-20,經必維信諾(山東)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驗,恩諾沙星(含環丙沙星)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規定,恩諾沙星(含環丙沙星)檢出值為349μg/kg(標準規定≤100μg/kg)。
 
  (二)西寧市城北區云濤水產商行銷售的武昌魚,規格型號為散裝稱重,購進日期為2021-07-28,經必維信諾(山東)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驗,恩諾沙星(含環丙沙星)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規定,恩諾沙星(含環丙沙星)檢出值為373μg/kg(標準規定≤100μg/kg)。
 
  (三)大通縣老字號虎家牛羊肉銷售的烏雞,標稱生產企業為伊大清真家禽定點屠宰場(陜西省咸陽市),規格型號為散裝稱重,生產日期為2021-08-06,經必維信諾(山東)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驗,恩諾沙星(含環丙沙星)和甲氧芐啶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規定,恩諾沙星(含環丙沙星)檢出值為1.76×103μg/kg(標準規定≤100μg/kg);甲氧芐啶檢出值為100μg/kg(標準規定≤50μg/kg
 
  (四)大通縣四海水產海鮮活魚銷售的烏雞,標稱生產企業為伊大清真家禽定點屠宰場(陜西省咸陽市),規格型號為散裝稱重,檢疫日期為2021-07-11,經必維信諾(山東)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驗,恩諾沙星(含環丙沙星)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規定,恩諾沙星(含環丙沙星)檢出值為205μg/kg(標準規定≤100μg/kg)。
 
  (五)格爾木天天好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香蕉,規格型號為散裝稱重,購進日期為2021-07-13,經綠城農科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驗,吡蟲啉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規定,吡蟲啉檢出值為0.100mg/kg(標準規定≤0.05mg/kg)。
 
  (六)格爾木百姓萬家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姜,規格型號為散裝稱重,購進日期為2021-07-14,經綠城農科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驗,噻蟲胺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規定,噻蟲胺檢出值為0.872mg/kg(標準規定≤0.2mg/kg)。
 
  (七)格爾木明輝蔬菜糧油批發部銷售的芹菜,規格型號為散裝稱重,購進日期為2021-07-15,經綠城農科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驗,毒死蜱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規定,毒死蜱檢出值為0.12mg/kg(標準規定≤0.05mg/kg)。
 
  (八)格爾木多鵬蔬菜批發部銷售的芹菜,規格型號為散裝稱重,購進日期為2021-07-15,經綠城農科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驗,毒死蜱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規定,毒死蜱檢出值為0.15mg/kg(標準規定≤0.05mg/kg)。
 
  (九)大通大潤發發到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為青海吉友湟源醋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吉友湟源陳醋,規格型號為300g/袋,生產日期為2020-09-18,經安徽國泰眾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驗,標簽不符合 GB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規定。
 
  (十)烏蘭好好愛家購物中心銷售的標稱為青海吉友湟源醋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湟源老醋王(釀造食醋),規格型號為800g/瓶,生產日期為2020-09-19,經安徽國泰眾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驗,標簽不符合 GB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規定。
 
  (十一)烏蘭好好愛家購物中心銷售的標稱為青海湟源日月山醋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日月山陳醋(釀造食醋),規格型號為580g/瓶,生產日期為2020-09-29,經安徽國泰眾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驗,標簽不符合 GB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規定。
 
  對抽檢發現的11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省市場監管局已要求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依法進行查處,下架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進一步督促企業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并將相關情況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
 
  二、特別提醒消費者,如已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時,請及時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
 
  附件:1.   本次檢驗項目
 
  2.   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信息
 
  3.   調味品監督抽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信息
 
  4.   關于部分檢測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說明
  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4日
 



日期:2021-09-27
 
地區: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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