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國家級海洋牧場示范區(以下簡稱“示范區”)監管,規范引導示范區持續健康發展,充分發揮示范區典型示范和輻射帶動作用,根據《國家級海洋牧場示范區年度評價及復查辦法(試行)》(農辦漁〔2018〕68號)和《關于做好2020年國家級海洋牧場示范區年度評價及復查工作的通知》(農漁資環便〔2020〕217號)等有關要求,我局與相關沿海省(區、市)及計劃單列市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分別組織開展了2020年度國家級海洋牧場示范區復查和年度評價。現將評價和復查結果(見附件1、2)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7日(10月14日至10日20日)。凡對評價結果有異議者,可通過電子郵件和傳真于2021年10月20日前向我局反映,反映人需提供真實聯系方式和有關依據。
聯系方式:電子郵件zihuanchu@126.com;
傳 真:010-59192965。
附件:1.2020年度國家級海洋牧場示范區年度評價結果
2.2020年度國家級海洋牧場示范區復查結果
農業農村部漁業漁政管理局
2021年10月13日
附件:
附件.docx
日期:2021-10-14
聯系方式:電子郵件zihuanchu@126.com;
傳 真:010-59192965。
附件:1.2020年度國家級海洋牧場示范區年度評價結果
2.2020年度國家級海洋牧場示范區復查結果
農業農村部漁業漁政管理局
2021年10月13日
附件:
附件.docx
日期:2021-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