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7日,厚生勞動省發出食安輸發第0227002號通知:近日,在進口時的監控檢查中,從中國產新鮮胡蘿卜中查出超過殘留基準值的三唑醇。因此,對中國產胡蘿卜實行下述命令檢查。
1 產品檢查的對象食品
中國產胡蘿卜及其加工品(限于簡易加工)
2 檢查項目
三唑醇
3 檢查頻度
每次進口時整批產品接受檢查。
4 試驗品選取方法
根據2007年3月30日食安輸發第0330001號附表2-3實行。
5檢查方法
請根據2005年1月24日食安發第0124001號《食品中殘留的農藥、飼料添加物及動物用醫藥品的檢驗方法》
6 命其接受檢查的具體理由
中國產胡蘿卜及其加工品中可能殘留超過基準值(0.1ppm)的三唑醇。
7 參考
查出三唑醇超過基準值時,作為違反食品衛生法第11條處置。
違反事例
1.品名:新鮮胡蘿卜
申報數量及重量:2600箱、26000 kg
檢查結果:查出三唑醇0.2ppm (基準值:0.1ppm)
申報地址:神戶檢疫所
確定違反日期:2007年5月22日
處置狀況:已全部銷售
2.品名:新鮮胡蘿卜
申報數量及重量:2599箱、25990 kg
檢查結果:查出三唑醇 0.2ppm (基準值:0.1ppm)
申報地址:名古屋檢疫所
確定違反日期:2008年2月22日
處置狀況:2176箱保管中(310箱正在回收,113箱已銷售)
日期:2008-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