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農牧)、畜牧獸醫廳(局、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農業農村部關于推進動物疫病凈化工作的意見》(農牧發〔2021〕29號)要求,我部組織開展了2021年動物疫病凈化場建設活動。經養殖場自愿申請、省級評估推薦、部級專家評審,現確定北京等23個省份的55個養殖場為第一批國家級動物疫病凈化場。請各地按要求做好國家級動物疫病凈化場管理,強化監管和指導,不斷提升養殖環節生物安全水平。
附件:第一批國家級動物疫病凈化場名單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
第一批國家級動物疫病凈化場名單.pdf
日期:2021-12-30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農業農村部關于推進動物疫病凈化工作的意見》(農牧發〔2021〕29號)要求,我部組織開展了2021年動物疫病凈化場建設活動。經養殖場自愿申請、省級評估推薦、部級專家評審,現確定北京等23個省份的55個養殖場為第一批國家級動物疫病凈化場。請各地按要求做好國家級動物疫病凈化場管理,強化監管和指導,不斷提升養殖環節生物安全水平。
附件:第一批國家級動物疫病凈化場名單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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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國家級動物疫病凈化場名單.pdf
日期:2021-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