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場監管局,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各相關處室、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有關事項的公告》,現就做好全區食品經營(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扎實推進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有關要求,確保“證照分離”改革落實到位,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
二、工作內容
在全區范圍內對從事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含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的經營者(以下簡稱“經營者”)實行備案管理。
(一)備案部門。經營者同步辦理市場主體登記和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以下簡稱食品備案)的,實行“多證合一”,由轄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承擔市場主體登記工作的部門在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時,按照第(二)、(三)項工作要求,同步采集食品備案信息,一并辦理食品備案。經營者單獨辦理食品備案不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由食品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照第(四)、(五)項工作要求,通過廣西食品藥品綜合業務監管平臺辦理備案。
(二)新開辦市場主體的備案。經營者可以在線下窗口(登記人員通過廣西市場監管綜合業務管理系統錄入信息)或廣西企業開辦“一窗通”平臺(http://zwfw.gxzf.gov.cn/yct)申請辦理市場主體設立登記,營業執照經營范圍選擇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相關條目(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經營范圍規范目錄為準)時,一并填報食品備案信息。完成信息采集后,相關信息將推送至廣西食品藥品綜合業務監管平臺,平臺自動生成備案編號,完成備案。
(三)涉及市場主體變更登記的備案。已取得營業執照的市場主體辦理經營范圍變更登記的,可以在線下窗口(登記人員通過廣西市場監管綜合業務管理系統錄入信息)或通過廣西企業開辦“一窗通”平臺申請辦理市場主體變更登記,營業執照經營范圍選擇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相關規范化條目(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經營范圍規范目錄為準)時,一并填報食品備案信息,完成信息采集后,相關信息將推送至廣西食品藥品綜合業務監管平臺,平臺自動生成備案編號,完成備案。
(四)不涉及市場主體變更登記的備案。已取得營業執照的市場主體不辦理經營范圍變更登記,只做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的,經營者應通過廣西食品藥品綜合業務監管平臺(https://entp.yjj.gxzf.gov.cn/)申請辦理備案,填報相關備案信息后生成備案編號,完成備案。其中,對經營范圍中有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相關規范化條目但未進行食品備案信息采集的市場主體,各單位應引導經營者通過廣西食品藥品綜合業務監管平臺填報相關備案信息,重新辦理備案,獲取備案編號。
(五)食品備案的變更、注銷。已取得食品備案的經營者,備案信息發生變化或終止食品經營活動的,經營者應當自發生變化或經營活動終止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辦理備案變更或注銷登記,其中備案信息變更后原備案號不變。經營者應通過廣西食品藥品綜合業務監管平臺(https://entp.yjj.gxzf.gov.cn/)申請辦理食品經營備案的變更或注銷,填報相關備案信息后,完成備案的變更、注銷登記。食品經營者主體資格依法終止的或存在其他應當注銷而未注銷情形的,各單位可依據職權辦理備案注銷手續。
(六)加蓋電子公章。廣西食品藥品綜合業務監管平臺生成備案信息后(相關信息在廣西食品藥品綜合業務監管平臺的“食品經營待辦”中進行查看),由備案部門當日辦理并加蓋電子公章。
(七)備案號查詢及備案表打印。
1.備案號查詢。經營者可通過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官網的“網上辦事”或“數據查詢”欄目(http://scjdglj.gxzf.gov.cn/)查詢備案號和備案信息。
2.備案表打印。經營者可通過“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上填報平臺(https://entp.yjj.gxzf.gov.cn/)→“企業備案信息”→“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模塊,下載打印備案表。備案部門可在“行政審批”→“事項監控管理”→“辦理監控”模塊,查詢備案表申請信息,下載打印備案表。
(八)備案主體監管。屬地監管部門通過“廣西食品藥品綜合業務監管平臺”→“相對人庫”→“企業信息查詢”→“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模塊,接收轄區備案主體信息并開展日常監管檢查。
(九)其他要求。已經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在食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無需辦理備案。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后,符合備案條件的經營者可以申請辦理備案。已取得備案的經營者,擬經營預包裝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的,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
三、工作要求
請各單位嚴格按照通知要求,結合工作實際,進一步理順和細化市場主體登記與食品備案登記的工作職責和流程。備案部門應當對填報內容是否完整規范進行核對,不完整或不規范的,應當一次性告知補充修改的內容和要求。實施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的地區,市場監管部門將此文件傳達至同級負有市場主體或食品行政審批登記職能的部門。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以前規定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如后續市場監管總局下發文件提出新的工作要求,與本通知要求不一致的,則依照市場監管總局文件要求執行,不再另行發文通知。
市場主體登記業務聯系人:劉澤霖,電話:0771-5531253;食品備案業務聯系人:蔣倩、徐輝霄,電話:0771-5362891、5846755;廣西市場監管綜合業務管理系統技術聯系人:關山凌,電話:0771-5649353、5640915、3349612;廣西食品藥品綜合業務監管平臺技術聯系人:李偉峰,0771-5786483。
附件:1.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經營者備案信息采集表
2.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經營者備案信息變更表
3.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經營者備案注銷表
自治區市場監管局辦公室
2022年4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1
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經營者備案信息采集表
辦理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說明
1.申請人應當知曉相關的法律法規,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經營者備案依據、開展經營活動的法定條件,以及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2.申請人提交申請時應當已具備《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食品經營條件。未達到相應條件前,不得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3.申請人所填報內容均應真實、合法、有效,復印文本均與原件一致。
4.委托他人辦理備案申請的,還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事項、權限和期限。
5.使用鋼筆或簽字筆(藍色或者黑色)填寫,字跡工整。
6.首次備案無需填寫備案編號。
7.食品經營者名稱應當與營業執照標注的名稱一致。
8.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應當與營業執照標注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一致。
9.經營場所要具體表述所在位置,明確到門牌號、房間號。
10.申請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在申請表的□中打√。
11.食品經營者如有外設倉庫,需逐一填寫外設倉庫的名稱及地址。
12.食品經營者備案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自發生變化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市場監管部門辦理備案變更。
13.食品經營者終止食品經營活動的,應當自經營活動終止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市場監管部門辦理備案注銷。
14.該表一式三份,申請人、受理部門、負責日常監督檢查的市場監管部門各留存一份,不再發放任何紙質證明文件。
15.該表可向市場監管部門獲取。
附件2
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經營者備案信息變更表
辦理變更日期: 年 月 日 備案編號:
填表說明
1.申請人應當知曉相關的法律法規,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經營者備案依據、開展經營活動的法定條件,以及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2.申請人相關備案信息變更后仍應當具備《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食品經營條件。未達到相應條件前,不得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3.申請人所填報內容均應真實、合法、有效,復印文本均與原件一致。
4.委托他人辦理備案信息變更申請的,還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事項、權限和期限。
5.使用鋼筆或簽字筆(藍色或者黑色)填寫,字跡工整。
6.食品經營者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法定代表人、經營場所地址等信息應當與備案信息采集表相關信息一致。
7.申請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完整填寫變更后的相關信息。
8.食品經營者外設倉庫發生變化的,需逐一填寫現有外設倉庫的名稱及地址。
9.食品經營者備案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自發生變化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市場監管部門辦理備案變更。
10.食品經營者終止食品經營活動的,應當自經營活動終止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市場監管部門辦理備案注銷。
11.該表一式三份,申請人、受理部門、負責日常監督檢查的市場監管部門各留存一份。
12.該表可向市場監管部門獲取。
附件3
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經營者備案注銷表
辦理注銷日期: 年 月 日 備案編號:
日期:2022-04-24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有關事項的公告》,現就做好全區食品經營(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扎實推進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有關要求,確保“證照分離”改革落實到位,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
二、工作內容
在全區范圍內對從事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含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的經營者(以下簡稱“經營者”)實行備案管理。
(一)備案部門。經營者同步辦理市場主體登記和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以下簡稱食品備案)的,實行“多證合一”,由轄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承擔市場主體登記工作的部門在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時,按照第(二)、(三)項工作要求,同步采集食品備案信息,一并辦理食品備案。經營者單獨辦理食品備案不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由食品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照第(四)、(五)項工作要求,通過廣西食品藥品綜合業務監管平臺辦理備案。
(二)新開辦市場主體的備案。經營者可以在線下窗口(登記人員通過廣西市場監管綜合業務管理系統錄入信息)或廣西企業開辦“一窗通”平臺(http://zwfw.gxzf.gov.cn/yct)申請辦理市場主體設立登記,營業執照經營范圍選擇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相關條目(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經營范圍規范目錄為準)時,一并填報食品備案信息。完成信息采集后,相關信息將推送至廣西食品藥品綜合業務監管平臺,平臺自動生成備案編號,完成備案。
(三)涉及市場主體變更登記的備案。已取得營業執照的市場主體辦理經營范圍變更登記的,可以在線下窗口(登記人員通過廣西市場監管綜合業務管理系統錄入信息)或通過廣西企業開辦“一窗通”平臺申請辦理市場主體變更登記,營業執照經營范圍選擇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相關規范化條目(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經營范圍規范目錄為準)時,一并填報食品備案信息,完成信息采集后,相關信息將推送至廣西食品藥品綜合業務監管平臺,平臺自動生成備案編號,完成備案。
(四)不涉及市場主體變更登記的備案。已取得營業執照的市場主體不辦理經營范圍變更登記,只做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的,經營者應通過廣西食品藥品綜合業務監管平臺(https://entp.yjj.gxzf.gov.cn/)申請辦理備案,填報相關備案信息后生成備案編號,完成備案。其中,對經營范圍中有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相關規范化條目但未進行食品備案信息采集的市場主體,各單位應引導經營者通過廣西食品藥品綜合業務監管平臺填報相關備案信息,重新辦理備案,獲取備案編號。
(五)食品備案的變更、注銷。已取得食品備案的經營者,備案信息發生變化或終止食品經營活動的,經營者應當自發生變化或經營活動終止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辦理備案變更或注銷登記,其中備案信息變更后原備案號不變。經營者應通過廣西食品藥品綜合業務監管平臺(https://entp.yjj.gxzf.gov.cn/)申請辦理食品經營備案的變更或注銷,填報相關備案信息后,完成備案的變更、注銷登記。食品經營者主體資格依法終止的或存在其他應當注銷而未注銷情形的,各單位可依據職權辦理備案注銷手續。
(六)加蓋電子公章。廣西食品藥品綜合業務監管平臺生成備案信息后(相關信息在廣西食品藥品綜合業務監管平臺的“食品經營待辦”中進行查看),由備案部門當日辦理并加蓋電子公章。
(七)備案號查詢及備案表打印。
1.備案號查詢。經營者可通過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官網的“網上辦事”或“數據查詢”欄目(http://scjdglj.gxzf.gov.cn/)查詢備案號和備案信息。
2.備案表打印。經營者可通過“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上填報平臺(https://entp.yjj.gxzf.gov.cn/)→“企業備案信息”→“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模塊,下載打印備案表。備案部門可在“行政審批”→“事項監控管理”→“辦理監控”模塊,查詢備案表申請信息,下載打印備案表。
(八)備案主體監管。屬地監管部門通過“廣西食品藥品綜合業務監管平臺”→“相對人庫”→“企業信息查詢”→“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模塊,接收轄區備案主體信息并開展日常監管檢查。
(九)其他要求。已經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在食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無需辦理備案。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后,符合備案條件的經營者可以申請辦理備案。已取得備案的經營者,擬經營預包裝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的,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
三、工作要求
請各單位嚴格按照通知要求,結合工作實際,進一步理順和細化市場主體登記與食品備案登記的工作職責和流程。備案部門應當對填報內容是否完整規范進行核對,不完整或不規范的,應當一次性告知補充修改的內容和要求。實施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的地區,市場監管部門將此文件傳達至同級負有市場主體或食品行政審批登記職能的部門。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以前規定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如后續市場監管總局下發文件提出新的工作要求,與本通知要求不一致的,則依照市場監管總局文件要求執行,不再另行發文通知。
市場主體登記業務聯系人:劉澤霖,電話:0771-5531253;食品備案業務聯系人:蔣倩、徐輝霄,電話:0771-5362891、5846755;廣西市場監管綜合業務管理系統技術聯系人:關山凌,電話:0771-5649353、5640915、3349612;廣西食品藥品綜合業務監管平臺技術聯系人:李偉峰,0771-5786483。
附件:1.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經營者備案信息采集表
2.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經營者備案信息變更表
3.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經營者備案注銷表
自治區市場監管局辦公室
2022年4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1
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經營者備案信息采集表
辦理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申請人姓名及聯系方式 | | |||
代理人姓名及聯系方式 | | |||
食品經營者名稱 |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 |||
聯系人 | | 聯系電話 | | |
經營場所地址 | | |||
外設倉庫 | □有: □冷庫:(填寫名稱及地址) □非冷庫:(填寫名稱及地址) □無 | |||
經營種類 | 1.是否含冷藏冷凍食品:□是□否 | |||
2.是否含特殊食品: □是: □保健食品 □嬰幼兒配方乳粉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除外) □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 □否 | ||||
銷售方式 | □批發□零售 | |||
網絡經營情況 | □是: □自建網站:(填寫網址) □通過第三方平臺銷售:(填寫平臺名稱) □否 | |||
使用自動售貨設備情況 | □是,自動售貨設備擺放地址: □否 | |||
連鎖經營情況 | □是,企業總部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地址及聯系方式: □否 | |||
備案部門(蓋章): | 受理人(簽字): | |||
備案編號: | 備案時間: |
1.申請人應當知曉相關的法律法規,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經營者備案依據、開展經營活動的法定條件,以及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2.申請人提交申請時應當已具備《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食品經營條件。未達到相應條件前,不得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3.申請人所填報內容均應真實、合法、有效,復印文本均與原件一致。
4.委托他人辦理備案申請的,還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事項、權限和期限。
5.使用鋼筆或簽字筆(藍色或者黑色)填寫,字跡工整。
6.首次備案無需填寫備案編號。
7.食品經營者名稱應當與營業執照標注的名稱一致。
8.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應當與營業執照標注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一致。
9.經營場所要具體表述所在位置,明確到門牌號、房間號。
10.申請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在申請表的□中打√。
11.食品經營者如有外設倉庫,需逐一填寫外設倉庫的名稱及地址。
12.食品經營者備案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自發生變化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市場監管部門辦理備案變更。
13.食品經營者終止食品經營活動的,應當自經營活動終止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市場監管部門辦理備案注銷。
14.該表一式三份,申請人、受理部門、負責日常監督檢查的市場監管部門各留存一份,不再發放任何紙質證明文件。
15.該表可向市場監管部門獲取。
附件2
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經營者備案信息變更表
辦理變更日期: 年 月 日 備案編號:
申請人姓名及聯系方式 | | |||
代理人姓名及聯系方式 | | |||
食品經營者名稱 |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 |||
聯系人 | | 聯系電話 | | |
經營場所地址 | | |||
變更后信息 | ||||
□外設倉庫 | □有: □冷庫:(填寫名稱及地址) □非冷庫:(填寫名稱及地址) □無 | |||
□經營種類 | 1.是否含冷藏冷凍食品:□是□否 | |||
2.是否含特殊食品: □是: □保健食品 □嬰幼兒配方乳粉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除外) □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 □否 | ||||
□銷售方式 | □批發□零售 | |||
□網絡經營情況 | □是: □自建網站:(填寫網址) □通過第三方平臺銷售:(填寫平臺名稱) □否 | |||
□使用自動售貨設備情況 | □是,自動售貨設備擺放地址: □否 | |||
□連鎖經營情況 | □是,企業總部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地址及聯系方式: □否 | |||
備案部門(蓋章): | 受理人(簽字): | |||
備案變更時間: | |
1.申請人應當知曉相關的法律法規,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經營者備案依據、開展經營活動的法定條件,以及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2.申請人相關備案信息變更后仍應當具備《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食品經營條件。未達到相應條件前,不得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3.申請人所填報內容均應真實、合法、有效,復印文本均與原件一致。
4.委托他人辦理備案信息變更申請的,還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事項、權限和期限。
5.使用鋼筆或簽字筆(藍色或者黑色)填寫,字跡工整。
6.食品經營者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法定代表人、經營場所地址等信息應當與備案信息采集表相關信息一致。
7.申請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完整填寫變更后的相關信息。
8.食品經營者外設倉庫發生變化的,需逐一填寫現有外設倉庫的名稱及地址。
9.食品經營者備案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自發生變化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市場監管部門辦理備案變更。
10.食品經營者終止食品經營活動的,應當自經營活動終止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市場監管部門辦理備案注銷。
11.該表一式三份,申請人、受理部門、負責日常監督檢查的市場監管部門各留存一份。
12.該表可向市場監管部門獲取。
附件3
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經營者備案注銷表
辦理注銷日期: 年 月 日 備案編號:
申請人姓名及聯系方式 | | |||
代理人姓名及聯系方式 | | |||
食品經營者名稱 |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 |||
聯系人 | | 聯系電話 | | |
經營場所地址 | | |||
備案部門(蓋章): | 受理人(簽字): | |||
備案注銷時間: | |
日期:2022-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