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尊敬的領導:我想咨詢以下幾個問題: 1.《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實施細則》第七條(簡單制售)是否還包含加工制作非即食食品(半成品)? 2.《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實施細則》第七條提到:“經營者已取得熱食類、冷食類、自制飲品、半成品等制售類其中任何一個經營項目的,無需另行申請相應經營項目的簡單制售。”,其中“相應的經營項目的簡單制售”指什么?如熱食類是不是指所有熱食類半成品的簡單制售?飲品類指飲品類半成品? 3.一家超市,已經取得了散裝食品和預包裝食品銷售(含散裝熟食),散裝食品和預包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冷食類食品制售(含冷加工糕點),熱食類食品制售。在這一條件下,該超市自制腌制雞肉對外銷售,是否屬于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的行為?
答復內容:
您好,《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實施細則》第七條第(六)項包括了加工制作非即食食品。經營者已取得熱食類、冷食類、自制飲品、半成品等制售類其中任何一個經營項目的,例如已申請冷食類制售經營項目的,因其風險管控已包含此類別中的簡單制售,經營者無需另行申請冷食類制售(簡單制售)的經營項目。超市自制腌制雞肉對外銷售屬于非即食食品制售(簡單制售),根據前述細則第五條規定,非即食食品制售僅限非即食食品經營者申請,您所述的超市已取得冷食類制售、熱食類制售的許可,無需取得非即食食品制售(簡單制售)的許可。
此回復僅作政務咨詢使用,不具有法律解釋等法定效力,不作為行政執法、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程序的依據材料,具體事件處理應當由屬地管轄單位根據查明的事件事實,依照法定程序進行認定。
感謝您對我局工作的支持與理解!
日期:2025-06-20
尊敬的領導:我想咨詢以下幾個問題: 1.《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實施細則》第七條(簡單制售)是否還包含加工制作非即食食品(半成品)? 2.《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實施細則》第七條提到:“經營者已取得熱食類、冷食類、自制飲品、半成品等制售類其中任何一個經營項目的,無需另行申請相應經營項目的簡單制售。”,其中“相應的經營項目的簡單制售”指什么?如熱食類是不是指所有熱食類半成品的簡單制售?飲品類指飲品類半成品? 3.一家超市,已經取得了散裝食品和預包裝食品銷售(含散裝熟食),散裝食品和預包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冷食類食品制售(含冷加工糕點),熱食類食品制售。在這一條件下,該超市自制腌制雞肉對外銷售,是否屬于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的行為?
答復內容:
您好,《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實施細則》第七條第(六)項包括了加工制作非即食食品。經營者已取得熱食類、冷食類、自制飲品、半成品等制售類其中任何一個經營項目的,例如已申請冷食類制售經營項目的,因其風險管控已包含此類別中的簡單制售,經營者無需另行申請冷食類制售(簡單制售)的經營項目。超市自制腌制雞肉對外銷售屬于非即食食品制售(簡單制售),根據前述細則第五條規定,非即食食品制售僅限非即食食品經營者申請,您所述的超市已取得冷食類制售、熱食類制售的許可,無需取得非即食食品制售(簡單制售)的許可。
此回復僅作政務咨詢使用,不具有法律解釋等法定效力,不作為行政執法、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程序的依據材料,具體事件處理應當由屬地管轄單位根據查明的事件事實,依照法定程序進行認定。
感謝您對我局工作的支持與理解!
日期:2025-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