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4日,越南農業和農村發展部(MARD)制定發布蜂蜜獸醫衛生和食品安全檢驗監督條例(15/2022/TT-BNNPTNT),自2022年12月10日起生效實施。主要內容包括:(1)適用范圍(包括內銷及出口蜂蜜的養蜂、收購、初加工等生產環節)、檢驗監督機構(動物衛生部、農業和農村發展部)、監測實驗室及檢查人員資質要求;(2)出口蜂蜜生產企業的衛生和食品安全檢查監督,包括根據檢驗活動出具獸醫衛生(VSTY)條件證書,應進口方或出口商要求對已取得與動植物檢疫證書等效證書的場所進行衛生和食品安全檢查監督等;(3)監測計劃建立的與實施,包括監測內容、抽采樣辦法、不合格樣品的處理等;(4)各監管部門及企業相應職責,包括企業需保存質量管理記錄3年等。
日期:2022-11-02
日期:2022-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