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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本市學校食堂貫徹落實《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的通知

   2023-02-15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341
核心提示:為進一步推進本市學校食堂貫徹落實市場監管總局《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強化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結合《上海市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實施方案(2020—2022年)》,不斷提高校園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進行通知。……(世界食品網-www.cctv1204.com)
各區市場監管局、教育局,臨港新片區市場監管局,市市場監管局執法總隊,各高等學校:
 
  為進一步推進本市學校食堂貫徹落實市場監管總局《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強化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結合《上海市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實施方案(2020—2022年)》,不斷提高校園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督促學校建立健全校園食品安全組織體系
 
  各區市場監管局、教育局要督促各級各類學校(含幼托機構)食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組織體系,依法配備與用餐規模、食品類別、風險等級、管理水平、安全狀況等相適應的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形成校長(園長)、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的三級管理組織體系。
 
  (一)配備食品安全總監和食品安全員
 
  按照《規定》,用餐人數在300人以上的托幼機構食堂、用餐人數在500人以上的學校食堂應當依法配備食品安全總監。為提升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層級,結合本市實際,除上述情形以外的學校食堂也應參照上述要求配備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總監由學校分管食品安全的校領導(園長)擔任。各級各類學校可以在學校食品安全領導分工文件中明確食品安全總監,也可以通過會議或聘書等方式另行明確食品安全總監。各級各類學校食堂應配備1名以上食品安全員,食品安全員應當由學校負責食品安全工作人員擔任。對于學校食堂承包經營或者被委托經營的,學校食堂承包經營單位或者被委托經營單位均應當配備食品安全員。
 
  (二)明確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崗位職責
 
  學校食堂應當結合實際,明確校長(園長)、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的崗位職責,細化制定《食品安全總監職責》《食品安全員守則》。各級各類學校應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依照《規定》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學校主要負責人、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管理要求,并要做好相應記錄存檔備查(格式樣張見附件1、2、3)。學校食堂應當將校長(園長)、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等人員的設立、調整情況,《食品安全總監職責》《食品安全員守則》以及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提出的意見建議和報告等履職情況,予以記錄并存檔備查。
 
  二、分層分類全覆蓋開展宣傳培訓
 
  各區市場監管局、教育局要將《規定》的宣傳培訓列入當前工作重點。要采取多種形式,組織專題輔導,全面解讀《規定》的新特點、新舉措、新要求;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組織策劃開展專題宣傳,利用各主流媒體、網站、新媒體等平臺,廣泛宣傳解讀《規定》;同時培育一批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示范學校食堂,發揮引領作用。
 
  三、開展食品安全知識抽查考評和執法檢查
 
  各區市場監管局要將食品安全知識考評和監督檢查有機結合,在對學校食堂監督檢查時,隨機抽查考核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食品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知識。抽查考核結果當場反饋學校負責人。對抽查考核不合格,不再符合食品經營要求的,要督促學校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加大檢查頻次和力度。要按照《規定》加強對學校食堂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的日常監管,從嚴查處違法行為,發揮以案警示的作用。對未按規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規定配備、培訓、考核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或者未按責任制要求落實食品安全責任的學校食堂,依法處置。
 
  附件:1.每日食品安全檢查記錄(示例)
 
  2.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報告(示例)
 
  3.每月食品安全調度會議紀要(示例)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2023年1月18日
 
  附件:
 
     167238978001574503.doc



日期:2023-02-15
 
地區: 上海
行業: 認證體系 餐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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