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蚌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食用農產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類和膨化食品共64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60批次,不合格樣品4批次(見附件)。
現將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全德米亞農貿市場(劉明靈)銷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蚌埠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蚌埠市高樂煙酒食品超市銷售的新生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蚌埠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蚌埠市淮上區守相水果商行銷售的香蕉,腈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蚌埠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四、白馬農貿市場(楊秀云)銷售的生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蚌埠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生產經營者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產品已按要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 1.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合格信息.xls
2.食糖監督抽檢合格信息.xls
3.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監督抽檢合格信息.xls
4.薯類和膨化食品監督抽檢合格信息.xls
5.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不合格信息.xls
不合格小知識.doc
蚌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1日
日期:2023-06-26
現將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全德米亞農貿市場(劉明靈)銷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蚌埠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蚌埠市高樂煙酒食品超市銷售的新生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蚌埠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蚌埠市淮上區守相水果商行銷售的香蕉,腈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蚌埠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四、白馬農貿市場(楊秀云)銷售的生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蚌埠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生產經營者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產品已按要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 1.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合格信息.xls
2.食糖監督抽檢合格信息.xls
3.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監督抽檢合格信息.xls
4.薯類和膨化食品監督抽檢合格信息.xls
5.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不合格信息.xls
不合格小知識.doc
蚌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1日
日期:2023-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