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教育局、衛健局、公安分局,高新區教育和衛健局,市疾控中心,市屬院校(園):
現將《福建省市場監管局 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公安廳 福建省衛健委轉發市場監管總局等四部門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2023年秋季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閩市監餐〔2023〕292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市工作實際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抓好貫徹落實。
一、全力做好重點工作
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教育局要持續認真開展好2023年“整治中小學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問題,守護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點題整治工作,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還要將秋季開學學校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同學校食堂承包經營企業食品安全專項排查整治結合,有效、有序推進,共同夯實學校食安主體責任,督促學校食堂或校外供餐單位按要求配備食安總監和食安員,落實校長食品安全責任制和陪餐制,推行承包學校食堂“雙總監”制,列出食安風險隱患清單,執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等食安管理制度。全力保障學校食品安全,嚴防嚴控食品安全事件發生,確保各項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實效,并及時進行信息推送,宣傳工作成效。
二、嚴格把好原料采購關
各縣(市)區教育局、市場監管局、衛健局要依據《食品安全法》《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職責分工,督促學校食堂、校外供餐單位等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制定并實施原料控制要求,不得采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繼續提升學校食堂“一品一碼”食品安全追溯信息注冊、更新、錄入等工作。對學校提供營養指導,倡導健康飲食、反餐飲浪費理念,引導學校食堂、校外供餐單位公開加工過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來源等信息。
三、提質擴面“互聯網+明廚亮灶”
根據《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評價細則(2023版)》的要求,各縣(市)區教育局、市場監管局要實現學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單位“互聯網+明廚亮灶”覆蓋率100%。其中,校外供餐單位(供校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互聯網+明廚亮灶”須接入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視頻平臺。
四、突出重點加強校園周邊監管
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要組織對校園周邊餐飲店、食品銷售店、托管機構等食品經營者開展全覆蓋監督檢查,按照最高風險等級D級檢查頻次和要求,加強日常監管和巡查,校園周邊不得設置售酒網點及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規定,不得經營違背公序良俗、不利青少年身體健康的食品,嚴格執行食品經營安全相關規范要求,落實索證索票、進貨查驗主體責任,全面防控學校及校園周邊食品安全隱患。
請各地將秋季學校食品安全工作情況于10月25日前分別向上級相應部門報送。
市市監局聯系人:黃 欣,聯系電話:22032681;
市教育局聯系人:姚 旭,聯系電話:83332059;
市衛健委聯系人:姜澤棟,聯系電話:83301339;
市公安局聯系人:吳 雙,聯系電話:87026330。
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福州市公安局
2023年10月12日
福建省市場監管局 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公安廳 福建省衛健委轉發市場監管總局等四部門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2023年秋季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pdf
日期:2023-10-24
現將《福建省市場監管局 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公安廳 福建省衛健委轉發市場監管總局等四部門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2023年秋季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閩市監餐〔2023〕292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市工作實際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抓好貫徹落實。
一、全力做好重點工作
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教育局要持續認真開展好2023年“整治中小學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問題,守護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點題整治工作,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還要將秋季開學學校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同學校食堂承包經營企業食品安全專項排查整治結合,有效、有序推進,共同夯實學校食安主體責任,督促學校食堂或校外供餐單位按要求配備食安總監和食安員,落實校長食品安全責任制和陪餐制,推行承包學校食堂“雙總監”制,列出食安風險隱患清單,執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等食安管理制度。全力保障學校食品安全,嚴防嚴控食品安全事件發生,確保各項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實效,并及時進行信息推送,宣傳工作成效。
二、嚴格把好原料采購關
各縣(市)區教育局、市場監管局、衛健局要依據《食品安全法》《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職責分工,督促學校食堂、校外供餐單位等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制定并實施原料控制要求,不得采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繼續提升學校食堂“一品一碼”食品安全追溯信息注冊、更新、錄入等工作。對學校提供營養指導,倡導健康飲食、反餐飲浪費理念,引導學校食堂、校外供餐單位公開加工過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來源等信息。
三、提質擴面“互聯網+明廚亮灶”
根據《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評價細則(2023版)》的要求,各縣(市)區教育局、市場監管局要實現學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單位“互聯網+明廚亮灶”覆蓋率100%。其中,校外供餐單位(供校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互聯網+明廚亮灶”須接入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視頻平臺。
四、突出重點加強校園周邊監管
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要組織對校園周邊餐飲店、食品銷售店、托管機構等食品經營者開展全覆蓋監督檢查,按照最高風險等級D級檢查頻次和要求,加強日常監管和巡查,校園周邊不得設置售酒網點及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規定,不得經營違背公序良俗、不利青少年身體健康的食品,嚴格執行食品經營安全相關規范要求,落實索證索票、進貨查驗主體責任,全面防控學校及校園周邊食品安全隱患。
請各地將秋季學校食品安全工作情況于10月25日前分別向上級相應部門報送。
市市監局聯系人:黃 欣,聯系電話:22032681;
市教育局聯系人:姚 旭,聯系電話:83332059;
市衛健委聯系人:姜澤棟,聯系電話:83301339;
市公安局聯系人:吳 雙,聯系電話:87026330。
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福州市公安局
2023年10月12日
福建省市場監管局 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公安廳 福建省衛健委轉發市場監管總局等四部門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2023年秋季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pdf
日期:2023-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