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4日,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關于加強連鎖食品銷售企業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自2024年1月1日起實施。現就《意見》相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有關背景
(一)回應監管需要。連鎖食品銷售企業是群眾食品消費的重要渠道,覆蓋面廣、食品品種多、交易量大并且品牌效應明顯。目前一些企業的食品安全問題,反映出在食品安全管理上還存在薄弱環節和風險隱患。
(二)落實監管要求。《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以及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強連鎖食品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監管的通知》,為規范連鎖食品銷售企業食品安全提供明確要求。
(三)固化經驗探索。我省對連鎖食品銷售企業不斷監管進行探索,具有操作的可行性和結果的有效性,應予以總結、提煉,并固定下來,以便進一步強化監管。
二、基本原則
制定《意見》,以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為根本遵循,旨在規范連鎖食品銷售企業依法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促進企業健康發展,推動有效監管。一是進一步明確企業總部責任;二是健全企業全鏈條風險管理機制;三是優化食品安全監管措施。
三、主要內容
《意見》共二十二條,主要包括以下五個方面內容:
(一)明確適用主體范圍。《意見》規定了連鎖食品銷售企業總部與門店的定義,以及適用主體的范圍。同時規定,連鎖食品銷售企業對加盟門店的管理可以參照《意見》執行。
(二)提出總部管理要求。《意見》規定,連鎖食品銷售企業總部應當建立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對食品安全狀況定期開展自查,將配送中心、門店等納入自查范圍,并建立統一的食品供貨商管理機制。
(三)明確相關人員責任。《意見》進一步明確企業主要負責人對本企業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負責。要求總部應當設立或者明確承擔食品安全管理職責的機構,配備食品安全總監和食品安全員,加強對食品從業人員的培訓。
(四)加強全過程管理。從建立執行制度機制層面,要求企業從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機制、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全程溫度控制等方面,建立健全從總部到門店的全過程風險控制體系。
(五)完善相應監管措施。《意見》對市場監管部門實施體系檢查、開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監督抽查考核、企業食品安全信用檔案,以及建立跨區域監管信息通報制度等監管措施,作出進一步詳細規定。
四、保障措施
一是抓好宣傳培訓。重點對連鎖食品銷售企業主要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開展培訓。
二是準確把握要點。指導企業將《意見》要求納入對從業人員培訓內容,并開展監督抽查考核。
三是加強監督檢查。市場監管部門將對企業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配備和履職、建立并落實風險管控機制情況進行重點檢查。
相關報道: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強連鎖食品銷售企業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指導意見(魯市監食通規字〔2023〕11號)
日期:2023-11-07
一、有關背景
(一)回應監管需要。連鎖食品銷售企業是群眾食品消費的重要渠道,覆蓋面廣、食品品種多、交易量大并且品牌效應明顯。目前一些企業的食品安全問題,反映出在食品安全管理上還存在薄弱環節和風險隱患。
(二)落實監管要求。《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以及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強連鎖食品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監管的通知》,為規范連鎖食品銷售企業食品安全提供明確要求。
(三)固化經驗探索。我省對連鎖食品銷售企業不斷監管進行探索,具有操作的可行性和結果的有效性,應予以總結、提煉,并固定下來,以便進一步強化監管。
二、基本原則
制定《意見》,以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為根本遵循,旨在規范連鎖食品銷售企業依法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促進企業健康發展,推動有效監管。一是進一步明確企業總部責任;二是健全企業全鏈條風險管理機制;三是優化食品安全監管措施。
三、主要內容
《意見》共二十二條,主要包括以下五個方面內容:
(一)明確適用主體范圍。《意見》規定了連鎖食品銷售企業總部與門店的定義,以及適用主體的范圍。同時規定,連鎖食品銷售企業對加盟門店的管理可以參照《意見》執行。
(二)提出總部管理要求。《意見》規定,連鎖食品銷售企業總部應當建立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對食品安全狀況定期開展自查,將配送中心、門店等納入自查范圍,并建立統一的食品供貨商管理機制。
(三)明確相關人員責任。《意見》進一步明確企業主要負責人對本企業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負責。要求總部應當設立或者明確承擔食品安全管理職責的機構,配備食品安全總監和食品安全員,加強對食品從業人員的培訓。
(四)加強全過程管理。從建立執行制度機制層面,要求企業從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機制、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全程溫度控制等方面,建立健全從總部到門店的全過程風險控制體系。
(五)完善相應監管措施。《意見》對市場監管部門實施體系檢查、開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監督抽查考核、企業食品安全信用檔案,以及建立跨區域監管信息通報制度等監管措施,作出進一步詳細規定。
四、保障措施
一是抓好宣傳培訓。重點對連鎖食品銷售企業主要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開展培訓。
二是準確把握要點。指導企業將《意見》要求納入對從業人員培訓內容,并開展監督抽查考核。
三是加強監督檢查。市場監管部門將對企業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配備和履職、建立并落實風險管控機制情況進行重點檢查。
相關報道: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強連鎖食品銷售企業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指導意見(魯市監食通規字〔2023〕11號)
日期:2023-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