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韓國食品藥品安全部(MFDS)發布了《進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別法實施令》部分修改單,本次修改的主要內容如下:
1. 規定需進行進口衛生評估的動物性食品范圍為含肉加工品、含蛋加工品等;為了支持消費者安全購買境外食品,加強對進口食品的安全管理,規定不屬于畜產品的動物性食品也需進行進口衛生評價,為對直郵購買的境外食品進行現場檢查奠定基礎。
2. 為了對直郵購買的境外食品等進行實況調查,必要時韓國食藥部可要求相關中央行政機關負責人提供申報進口的直郵購買境外食品等相關資料、消費者受害相關信息及實態調查結果等資料。
1. 規定需進行進口衛生評估的動物性食品范圍為含肉加工品、含蛋加工品等;為了支持消費者安全購買境外食品,加強對進口食品的安全管理,規定不屬于畜產品的動物性食品也需進行進口衛生評價,為對直郵購買的境外食品進行現場檢查奠定基礎。
2. 為了對直郵購買的境外食品等進行實況調查,必要時韓國食藥部可要求相關中央行政機關負責人提供申報進口的直郵購買境外食品等相關資料、消費者受害相關信息及實態調查結果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