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3日,韓國國家法律信息中心網站發布616號令,修訂支持和促進有機食品管理法實施細則,發布之日實施。主要內容:
(1)有機農產品的生產、制造、加工或處理的認證標準,以前要求不得檢測出合成農藥成分,根據《食品衛生法》要求允許含有低于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的1/20的農藥;此外在認證標準中還增加了防止附近傳統農業的種植使用農藥散落等意外污染的措施;
(2)為了完善和補充現行制度運行中出現的一些缺陷,取消了禁止銷售違規行為發生當天生產的同一品種的有機農業原材料的規定。
更多詳情參見:https://www.law.go.kr/lsSc.do?menuId=1&subMenuId=23&tabMenuId=121&query=#Eundefined
日期:2023-12-14
(1)有機農產品的生產、制造、加工或處理的認證標準,以前要求不得檢測出合成農藥成分,根據《食品衛生法》要求允許含有低于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的1/20的農藥;此外在認證標準中還增加了防止附近傳統農業的種植使用農藥散落等意外污染的措施;
(2)為了完善和補充現行制度運行中出現的一些缺陷,取消了禁止銷售違規行為發生當天生產的同一品種的有機農業原材料的規定。
更多詳情參見:https://www.law.go.kr/lsSc.do?menuId=1&subMenuId=23&tabMenuId=121&query=#Eundefined
日期:2023-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