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食用農產品、糧食加工品、豆制品、肉制品、飲料、乳制品、糕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類、食糖、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蜂產品、調味品、茶葉及相關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8大類食品1361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相關產品明示標準進行檢驗和判定,所檢項目檢出不合格樣品14批次(見附件),發現的問題主要是微生物污染、農獸藥殘留超標、重金屬污染、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質量指標不達標。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防城港市港口區秉和生活超市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銷售的、標稱防城港市茂峰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的“那良香脆酸筍(非即食)”,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欽州市“靈山縣兵林水果店”銷售的、標稱貴港市正發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椰蓉方包(調理面包)”,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農獸藥殘留超標問題
(一)梧州市“蒙山縣刁弟蔬菜行”銷售的“茄子”,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百色市茂源商業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玉林市展銘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的“枸杞”,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玉林市展銘商貿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三)梧州市“廣西新大樂購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廣西桂平市西山碧水茶園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西山茶綠茶”,水胺硫磷和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貴港市港南區高仔海鮮店銷售的“泥鰍”,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貴港市港北區茂宏海鮮店銷售的“羅非魚”,磺胺類(總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欽州市“浦北縣符家洪鮮禽攤”銷售的“斑節蝦”,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重金屬污染問題
(一)來賓市“金秀縣桐木鎮張波蔬菜攤”銷售的“茄子”,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河池市“巴馬張美芝蔬菜批發店”銷售的“番茄”,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問題
(一)桂林市美全食品有限公司象山分公司銷售的、標稱桂林桂輝土產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桂圓肉”,二氧化硫殘留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也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
(二)南寧市崇美便利店銷售的、標稱博白縣浪平永順麻竹種植專業合作社生產的“麻竹筍”,苯甲酸及其鈉鹽和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質量指標不達標問題
(一)南寧市武鳴區三得利百貨經營部銷售的、標稱南寧市廣得利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丹麥手撕面包”,酸價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南寧市廣得利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二)崇左市“江州區三合隆購物中心”銷售的、標稱蘭溪市長耀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白砂糖”,色值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蘭溪市長耀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六、核查處置情況
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抽檢發現的問題,已要求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對不合格樣品涉事主體依法處理,督促查清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處。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要購買無標簽或標簽信息不全,內容不清晰、掩蓋、補印或篡改標示的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15。
附件: 1.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xlsx
2.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xlsx
3.不合格檢驗項目說明.doc
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
日期:2023-12-19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防城港市港口區秉和生活超市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銷售的、標稱防城港市茂峰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的“那良香脆酸筍(非即食)”,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欽州市“靈山縣兵林水果店”銷售的、標稱貴港市正發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椰蓉方包(調理面包)”,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農獸藥殘留超標問題
(一)梧州市“蒙山縣刁弟蔬菜行”銷售的“茄子”,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百色市茂源商業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玉林市展銘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的“枸杞”,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玉林市展銘商貿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三)梧州市“廣西新大樂購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廣西桂平市西山碧水茶園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西山茶綠茶”,水胺硫磷和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貴港市港南區高仔海鮮店銷售的“泥鰍”,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貴港市港北區茂宏海鮮店銷售的“羅非魚”,磺胺類(總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欽州市“浦北縣符家洪鮮禽攤”銷售的“斑節蝦”,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重金屬污染問題
(一)來賓市“金秀縣桐木鎮張波蔬菜攤”銷售的“茄子”,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河池市“巴馬張美芝蔬菜批發店”銷售的“番茄”,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問題
(一)桂林市美全食品有限公司象山分公司銷售的、標稱桂林桂輝土產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桂圓肉”,二氧化硫殘留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也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
(二)南寧市崇美便利店銷售的、標稱博白縣浪平永順麻竹種植專業合作社生產的“麻竹筍”,苯甲酸及其鈉鹽和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質量指標不達標問題
(一)南寧市武鳴區三得利百貨經營部銷售的、標稱南寧市廣得利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丹麥手撕面包”,酸價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南寧市廣得利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二)崇左市“江州區三合隆購物中心”銷售的、標稱蘭溪市長耀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白砂糖”,色值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蘭溪市長耀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六、核查處置情況
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抽檢發現的問題,已要求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對不合格樣品涉事主體依法處理,督促查清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處。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要購買無標簽或標簽信息不全,內容不清晰、掩蓋、補印或篡改標示的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15。
附件: 1.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xlsx
2.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xlsx
3.不合格檢驗項目說明.doc
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
日期:2023-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