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罐頭、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1大類食品939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相關產品明示標準進行檢驗和判定,所檢項目檢出不合格樣品14批次(見附件),發現的問題主要是微生物污染、重金屬污染、農藥殘留超標、食品添加劑超范圍使用、質量指標超標和有機污染物污染、其他污染物污染。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廣西海瑞奇隆購物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標稱南寧冠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食用木薯淀粉(分裝)”,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南寧市夜小館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清洗消毒的“大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崇左市“扶綏縣增強飲用水經營店”銷售的、標稱南寧市鼎純飲用水有限公司生產的“包裝飲用水(天然泉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河池市宜州區覃老三食雜經營部銷售的、標稱廣西忻城縣玉泉天然山泉水有限公司生產的“劉三姐飲用天然泉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重金屬污染問題
北海市閩輝超市有限責任公司(高德市場店)銷售的“茄子”,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農藥殘留超標問題
(一)桂林市秀峰區煜恒土特產超市銷售的、標稱桂林市八月桂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金桔片代用茶”,三唑磷不符合相關產品執行標準要求。
(二)北海和安貿易有限責任公司北部灣東路和安店銷售的“番茄”,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河池市金城江大洋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鐵棍山藥”,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河池市金城江區何姐蔬菜經營部銷售的“指天椒”,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北海市銀海區海欣榮市場林祖燕銷售的“黃金芒”,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食品添加劑超范圍使用問題
(一)廣西通用商貿有限公司玉林市玉州區玉柴店銷售的、標稱廣西玉林市曾廿四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玉林牛巴罐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欽州市“浦北家家福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玉林市福綿區百興食品廠生產的“臘鴨腿”,檸檬黃、日落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質量指標不達標和有機物污染問題
標稱鳳山縣同富健康產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富鑫山老樹山茶油”,過氧化值、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其他污染物污染問題
南寧市西鄉塘區蘇梅雙餐飲店清洗消毒的“云吞碗”,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七、核查處置情況
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抽檢發現的問題,已要求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對不合格樣品涉事主體依法處理,督促查清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處。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要購買無標簽或標簽信息不全,內容不清晰、掩蓋、補印或篡改標示的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15。
附件: 1.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6.xlsx
2.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xlsx
3.不合格檢驗項目說明.doc
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日期:2025-07-14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廣西海瑞奇隆購物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標稱南寧冠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食用木薯淀粉(分裝)”,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南寧市夜小館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清洗消毒的“大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崇左市“扶綏縣增強飲用水經營店”銷售的、標稱南寧市鼎純飲用水有限公司生產的“包裝飲用水(天然泉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河池市宜州區覃老三食雜經營部銷售的、標稱廣西忻城縣玉泉天然山泉水有限公司生產的“劉三姐飲用天然泉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重金屬污染問題
北海市閩輝超市有限責任公司(高德市場店)銷售的“茄子”,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農藥殘留超標問題
(一)桂林市秀峰區煜恒土特產超市銷售的、標稱桂林市八月桂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金桔片代用茶”,三唑磷不符合相關產品執行標準要求。
(二)北海和安貿易有限責任公司北部灣東路和安店銷售的“番茄”,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河池市金城江大洋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鐵棍山藥”,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河池市金城江區何姐蔬菜經營部銷售的“指天椒”,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北海市銀海區海欣榮市場林祖燕銷售的“黃金芒”,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食品添加劑超范圍使用問題
(一)廣西通用商貿有限公司玉林市玉州區玉柴店銷售的、標稱廣西玉林市曾廿四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玉林牛巴罐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欽州市“浦北家家福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玉林市福綿區百興食品廠生產的“臘鴨腿”,檸檬黃、日落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質量指標不達標和有機物污染問題
標稱鳳山縣同富健康產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富鑫山老樹山茶油”,過氧化值、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其他污染物污染問題
南寧市西鄉塘區蘇梅雙餐飲店清洗消毒的“云吞碗”,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七、核查處置情況
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抽檢發現的問題,已要求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對不合格樣品涉事主體依法處理,督促查清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處。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要購買無標簽或標簽信息不全,內容不清晰、掩蓋、補印或篡改標示的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15。
附件: 1.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6.xlsx
2.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xlsx
3.不合格檢驗項目說明.doc
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日期:2025-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