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抽取餐飲食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點、罐頭、酒類、糧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糖、食用農產品、蔬菜制品、薯類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飲料等15大類食品572批次樣品,其中檢出11批次不合格樣品。主要是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農獸藥殘留超標、微生物污染、重金屬污染、有機物污染等問題。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令呼和浩特市、包頭市、赤峰市、烏蘭察布市、巴彥淖爾市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督促企業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及時將企業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并向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
現將監督抽檢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的問題
(一)呼和浩特市托克托縣草地燉羊肉餐館銷售的蒸餅,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呼和浩特市賽罕區紅爐果木烤鴨店銷售的海蜇頭,鋁的殘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農獸藥殘留超標的問題
(一)包頭市昆都侖區孫繼濤蔬菜店銷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包頭市昆都侖區程紅杰水果批發店銷售的香蕉,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三)烏蘭察布市豐鎮市華林超市銷售的黃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有關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四)赤峰市紅山區解慧和達超市銷售的香蕉,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三、微生物污染的問題
(一)巴彥淖爾市杭錦后旗志強食品批發城銷售的、河南省孟州市口珍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復合調味料(紅燒老抽),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橋靠西街金宇文苑小小河邊魚餐飲店使用的杯子,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三)呼和浩特市合興隆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錫林北路二分店使用的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四、重金屬污染的問題
赤峰市紅山區佳百超市銷售的魷魚,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五、有機物污染的問題
呼和浩特市合興隆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錫林北路二分店使用的盤子,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特此通告。
附件: 1.合格產品信息.xls
2.不合格產品信息.xls
3.部分不合格檢驗項目小知識.doc
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3日
日期:2024-01-25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令呼和浩特市、包頭市、赤峰市、烏蘭察布市、巴彥淖爾市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督促企業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及時將企業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并向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
現將監督抽檢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的問題
(一)呼和浩特市托克托縣草地燉羊肉餐館銷售的蒸餅,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呼和浩特市賽罕區紅爐果木烤鴨店銷售的海蜇頭,鋁的殘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農獸藥殘留超標的問題
(一)包頭市昆都侖區孫繼濤蔬菜店銷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包頭市昆都侖區程紅杰水果批發店銷售的香蕉,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三)烏蘭察布市豐鎮市華林超市銷售的黃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有關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四)赤峰市紅山區解慧和達超市銷售的香蕉,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三、微生物污染的問題
(一)巴彥淖爾市杭錦后旗志強食品批發城銷售的、河南省孟州市口珍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復合調味料(紅燒老抽),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橋靠西街金宇文苑小小河邊魚餐飲店使用的杯子,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三)呼和浩特市合興隆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錫林北路二分店使用的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四、重金屬污染的問題
赤峰市紅山區佳百超市銷售的魷魚,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五、有機物污染的問題
呼和浩特市合興隆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錫林北路二分店使用的盤子,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特此通告。
附件: 1.合格產品信息.xls
2.不合格產品信息.xls
3.部分不合格檢驗項目小知識.doc
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3日
日期:2024-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