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韓國食品藥品安全部(MFDS)發布了第2024-157號公告,擬修改《食品衛生法實施規則》的部分內容,本次修訂的主要內容如下:
將為實施《毒品類管理相關法律》中禁止的行為而向他人提供場所、設施、裝備、資金、運輸工具或對其進行教唆、幫助的經營者,將采取取消許可、停業等行政處罰措施。
以上意見征集時間截至2024年5月8日。
將為實施《毒品類管理相關法律》中禁止的行為而向他人提供場所、設施、裝備、資金、運輸工具或對其進行教唆、幫助的經營者,將采取取消許可、停業等行政處罰措施。
以上意見征集時間截至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