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30日,丹麥獸醫和食品管理局發布535號行政命令,制訂食品衛生規定,自2024年7月1日生效實施。主要內容如下:
?。?)范圍和定義;
?。?)初級生產者生產的直接銷售給消費者的少量初級產品規定。牛奶在擠奶后24小時內投放市場,保存溫度<6°C,大腸桿菌<10cfu/g等規定;抗生素監測頻率為每1次/4周;
?。?)生產奶酪的牛奶原料至少在57oC下熱處理15秒,奶酪凝膠必須經過至少50oC的再加熱處理30分鐘;成品奶酪的含水量必須低于56%;食品加工用原料奶細胞計數≤400000cfu/ml或菌落總數≤100000cfu/ml;監測頻率為1次/周;
?。?)存儲及運輸溫度規定。牛奶產品包裝必須標明存儲和運輸溫度≤6oC,鹽水批發包裝的蝦≤5oC等具體規定;作為食品成分的冷凍覆盆子必須在100°C下進行至少1分鐘的熱處理。
更多詳情參見:https://www.retsinformation.dk/eli/lta/2024/535
日期:2024-06-03
?。?)范圍和定義;
?。?)初級生產者生產的直接銷售給消費者的少量初級產品規定。牛奶在擠奶后24小時內投放市場,保存溫度<6°C,大腸桿菌<10cfu/g等規定;抗生素監測頻率為每1次/4周;
?。?)生產奶酪的牛奶原料至少在57oC下熱處理15秒,奶酪凝膠必須經過至少50oC的再加熱處理30分鐘;成品奶酪的含水量必須低于56%;食品加工用原料奶細胞計數≤400000cfu/ml或菌落總數≤100000cfu/ml;監測頻率為1次/周;
?。?)存儲及運輸溫度規定。牛奶產品包裝必須標明存儲和運輸溫度≤6oC,鹽水批發包裝的蝦≤5oC等具體規定;作為食品成分的冷凍覆盆子必須在100°C下進行至少1分鐘的熱處理。
更多詳情參見:https://www.retsinformation.dk/eli/lta/2024/535
日期:2024-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