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市本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涉及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調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產品,糕點,罐頭,冷凍飲品,乳制品,蔬菜制品,水產制品,速凍食品,飲料,餐飲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等20類食品1210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合格樣品1194批次、不合格樣品16批次,情況通告如下:
一、南京市江寧區歐買得超市店銷售的咸腿肉,其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二、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盧佳慧蔬菜經營部銷售的姜,其中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三、溧水區御景花園餐飲店使用的青椒,其中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四、美團好運生鮮(尚書巷菜場店)(經營者為秦淮區苗香華食品經營部)在美團(手機app)銷售的泥鰍,其中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五、鼓樓區友聚餐飲店(個體工商戶)使用的千張(豆制品),其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六、南京市江寧區鳳鮮居飯店使用的八角,其中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七、南京市玄武區梅姐綜合超市經營部銷售的香蕉,其中噻蟲胺和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八、棲霞仇春玲小吃館使用的粉絲(自制),其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九、板橋街道雄風農貿市場趙玉江銷售的生姜,其中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十、南京順源恒農副產品有限公司銷售的上海青,其中啶蟲脒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十一、美團蔬菜到家(江佑鉑庭店)(經營者為南京市浦口區武玉華鮮肉部)在美團(手機app)銷售的香蕉,其中噻蟲嗪和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十二、建鄴區黃全甲餐飲店使用的生姜,其中克百威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十三、南京六點鐘餐飲服務有限公司使用的白芷,其中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十四、鼓樓區曹丞相餐飲店自行消毒的陶瓷碗(復用餐飲具),其中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十五、江北新區水犇商水產經營部銷售的黃鱔,其中氟苯尼考和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十六、江北新區大喜青城火鍋店自行消毒的小碗(復用餐飲具),其中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特此通告。
附件: 南京市市場監管局關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4年第25期).zip
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8日
日期:2024-07-13
一、南京市江寧區歐買得超市店銷售的咸腿肉,其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二、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盧佳慧蔬菜經營部銷售的姜,其中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三、溧水區御景花園餐飲店使用的青椒,其中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四、美團好運生鮮(尚書巷菜場店)(經營者為秦淮區苗香華食品經營部)在美團(手機app)銷售的泥鰍,其中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五、鼓樓區友聚餐飲店(個體工商戶)使用的千張(豆制品),其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六、南京市江寧區鳳鮮居飯店使用的八角,其中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七、南京市玄武區梅姐綜合超市經營部銷售的香蕉,其中噻蟲胺和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八、棲霞仇春玲小吃館使用的粉絲(自制),其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九、板橋街道雄風農貿市場趙玉江銷售的生姜,其中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十、南京順源恒農副產品有限公司銷售的上海青,其中啶蟲脒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十一、美團蔬菜到家(江佑鉑庭店)(經營者為南京市浦口區武玉華鮮肉部)在美團(手機app)銷售的香蕉,其中噻蟲嗪和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十二、建鄴區黃全甲餐飲店使用的生姜,其中克百威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十三、南京六點鐘餐飲服務有限公司使用的白芷,其中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十四、鼓樓區曹丞相餐飲店自行消毒的陶瓷碗(復用餐飲具),其中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十五、江北新區水犇商水產經營部銷售的黃鱔,其中氟苯尼考和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十六、江北新區大喜青城火鍋店自行消毒的小碗(復用餐飲具),其中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特此通告。
附件: 南京市市場監管局關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4年第25期).zip
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8日
日期:2024-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