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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第26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

   2025-07-04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968
核心提示:本期通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27大類食品543批次,包括:糧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罐頭、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蜂產品、餐飲食品(含餐飲具)、食品添加劑、食用農產品。合格532批次,不合格11批次。不合格項目涉及質量指標問題、食品添加劑問題、農獸藥殘留問題、其他問題。……(世界食品網-www.shijieshipin.co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現將省市場監管局第26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相關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通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27大類食品543批次,包括:糧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罐頭、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蜂產品、餐飲食品(含餐飲具)、食品添加劑、食用農產品。合格532批次,不合格11批次。不合格項目涉及質量指標問題、食品添加劑問題、農獸藥殘留問題、其他問題。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質量指標問題
 
  (一)標稱福建省海新食品有限公司龍海分公司2025年1月19日生產的香蔥梳打(餅干),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福建中潤華聯商業管理有限公司龍巖分公司。福建中潤華聯商業管理有限公司龍巖分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二)標稱晉江旺味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6月20日生產的龍巖水煮花生,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泉州市洛江區萬安福客隆超市。晉江旺味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三)標稱福建東平高粱釀造有限公司2023年2月21日生產的東平高粱【清香型白酒】,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標簽標示要求,銷售單位為延平區永樂超市。
 
  二、食品添加劑問題
 
  (一)標稱福州市閩侯隆金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1月7日生產的手工爆漿板栗味堡(板栗味餡面包),檸檬黃、日落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福清市福百佳超市有限公司福和萬達店。
 
  (二)標稱泉州市豐澤老兄弟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1月12日生產的多味小梅,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晉江市中閩好惠家商場有限公司。泉州市豐澤老兄弟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三)標稱福安市福瑞釀造有限公司2025年1月5日生產的魚露,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產品標簽標示要求,銷售單位為閩侯縣荊溪佳購便利店。
 
  三、農獸藥殘留問題
 
  (一)莆田市涵江區老譚水果店銷售的香蕉(購進日期為2025年4月22日),吡蟲啉、噻蟲胺、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安溪縣茶博匯清一色魚莊采購的雞蛋(購進日期為2025年4月18日),磺胺類(總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泰寧縣琴燕水果攤銷售的香蕉(購進日期為2025年4月15日),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羅源縣華卓餐飲有限公司采購的凍豬肉丁(購進日期為2024年7月4日),甲氧芐啶、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其他問題
 
  晉江市梅嶺俊月餐飲店的拌面碗(消毒日期為2025年4月12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針對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已開展核查處置,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停止銷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義務,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通告所列的不合格產品,請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通告。
 
  附件:
 
     1、關于抽檢不合格項目的風險提示.doc
 
     2、第26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表.xls
 
     3、第26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表.xls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7月4日



日期:2025-07-04
 
地區: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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