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日,澳新食品標準局批準嬰幼兒配方奶粉產品標準修正案。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
?。?)修改了嬰兒配方奶粉和后續配方奶粉的定義,將特殊膳食用嬰兒配方奶粉產品更名為嬰兒特殊醫療用途產品;
(2)規定嬰兒配方奶粉和后續配方奶粉的成分要求。能量、營養素、礦物質、維生素、電解質和營養物質有關的許可;
?。?)增加了粉狀、濃縮和即飲配方奶粉氟含量不得超過17μg/100kJ;
?。?)嬰兒配方奶粉和后續配方奶粉的蛋白質來源必須僅來自牛奶、山羊奶、綿羊奶、大豆分離蛋白或其中一種或多種的部分水解蛋白;
?。?)嬰兒配方奶粉和后續配方奶粉不得含有添加的果糖或蔗糖;部分水解的蛋白質含果糖或蔗糖,不得超過配方中可用碳水化合物的20%;
?。?)要求后續配方奶粉和嬰兒配方奶粉的成分相同,但蛋白質、鐵、膽堿、肌醇最低含量、維生素D、鈣、L-肉堿最高含量要求除外;
?。?)要求嬰兒配方奶粉和后續配方奶粉通過使用文字、圖片或顏色來相互區分并與其他食品區分開來;修改蛋白質來源聲明,要求在包裝正面的食品名稱中注明具體的動物或植物蛋白質來源;修訂了營養信息聲明的要求,包括聲明中必須提供的內容和形式;刪除了在嬰兒配方奶粉和后續配方奶粉標簽上低乳糖和無乳糖陳述的標簽要求。
該修訂將于澳大利亞政府公報發布之日起生效,過渡期5年。
更多詳情參見:https://www.foodstandards.gov.au/food-standards-code/proposals/p1028/infant-formula-products
日期:2024-08-06
?。?)修改了嬰兒配方奶粉和后續配方奶粉的定義,將特殊膳食用嬰兒配方奶粉產品更名為嬰兒特殊醫療用途產品;
(2)規定嬰兒配方奶粉和后續配方奶粉的成分要求。能量、營養素、礦物質、維生素、電解質和營養物質有關的許可;
?。?)增加了粉狀、濃縮和即飲配方奶粉氟含量不得超過17μg/100kJ;
?。?)嬰兒配方奶粉和后續配方奶粉的蛋白質來源必須僅來自牛奶、山羊奶、綿羊奶、大豆分離蛋白或其中一種或多種的部分水解蛋白;
?。?)嬰兒配方奶粉和后續配方奶粉不得含有添加的果糖或蔗糖;部分水解的蛋白質含果糖或蔗糖,不得超過配方中可用碳水化合物的20%;
?。?)要求后續配方奶粉和嬰兒配方奶粉的成分相同,但蛋白質、鐵、膽堿、肌醇最低含量、維生素D、鈣、L-肉堿最高含量要求除外;
?。?)要求嬰兒配方奶粉和后續配方奶粉通過使用文字、圖片或顏色來相互區分并與其他食品區分開來;修改蛋白質來源聲明,要求在包裝正面的食品名稱中注明具體的動物或植物蛋白質來源;修訂了營養信息聲明的要求,包括聲明中必須提供的內容和形式;刪除了在嬰兒配方奶粉和后續配方奶粉標簽上低乳糖和無乳糖陳述的標簽要求。
該修訂將于澳大利亞政府公報發布之日起生效,過渡期5年。
更多詳情參見:https://www.foodstandards.gov.au/food-standards-code/proposals/p1028/infant-formula-products
日期:2024-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