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5日,以色列政府公布“公共衛生保護第10次立法修改案(食品)”,采納了40多項新的食品指令和法規,以向歐盟標準看齊。該立法修改案將于2025年1月1日起實施,涉及諸多食品。其要點有:
(1)采納40項歐盟新法規。以色列采納40項歐盟新法規,并對其進行了相應的擴充、篩選、修改、豁免。經過部分調整,該立法適用于所有“食品運作人”,即所有生產廠、進口商、銷售商;
(2)進口商須實施食品安全計劃。“相關進口商”應向以色列衛生部注冊,并針對每種進口產品制定質量和安全控制計劃,相關進口產品的進口渠道為“歐洲進口快車道”(該渠道允許進口商進口已在歐盟銷售的產品)。該立法修改案擴大了適用范圍,即涵蓋所有食品運營商(包括散裝貨銷售商),并要求于2026年8月份之前實施食品安全控制計劃。
更多詳情參見:https://fs.knesset.gov.il/25/law/25_lsr_4758414.pdf; https://www.nevo.co.il/law_html/law01/049_062.htm; https://govextra.gov.il/media/durokv24/the-import-reform2022.pdf; https://www.gov.il/he/pages/proper-importer; https://apps.economy.gov.il/Apps/Freeimport/;https://www.gov.il/BlobFolder/policy/fcs-262994724/he/files_regulation_fcs_fcs-262994724.pdf
.xgxw p a{color:#0000FF;}.xgxw{padding-left:40px;}.xgxw h1{font-size:16px;margin:5px 0px;}相關政策解讀
日期:2024-10-22
(1)采納40項歐盟新法規。以色列采納40項歐盟新法規,并對其進行了相應的擴充、篩選、修改、豁免。經過部分調整,該立法適用于所有“食品運作人”,即所有生產廠、進口商、銷售商;
(2)進口商須實施食品安全計劃。“相關進口商”應向以色列衛生部注冊,并針對每種進口產品制定質量和安全控制計劃,相關進口產品的進口渠道為“歐洲進口快車道”(該渠道允許進口商進口已在歐盟銷售的產品)。該立法修改案擴大了適用范圍,即涵蓋所有食品運營商(包括散裝貨銷售商),并要求于2026年8月份之前實施食品安全控制計劃。
更多詳情參見:https://fs.knesset.gov.il/25/law/25_lsr_4758414.pdf; https://www.nevo.co.il/law_html/law01/049_062.htm; https://govextra.gov.il/media/durokv24/the-import-reform2022.pdf; https://www.gov.il/he/pages/proper-importer; https://apps.economy.gov.il/Apps/Freeimport/;https://www.gov.il/BlobFolder/policy/fcs-262994724/he/files_regulation_fcs_fcs-2629947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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