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2日,新加坡法規在線網站發布第 49/2024 號法案,即2024食品安全和保障法案。在公報通知后指定的日期開始實施。主要內容:
(1)法案的目的。確保糧食、食品、飲用水的安全、產品可追溯性、進口食品符合新加坡公共衛生和安全標準和要求等;
(2)相關術語定義;
(3)加強新加坡食品的供應的最低庫存觸發、報告、違規等要求;有關食品供應鏈提供信息表格、方式、時間要求;
(4)食品進口、出口、轉運規定。進口違禁食品、管制食品的無證進口、進口不合格管制食品、無證出口和轉運等具體處罰規定;
(5) 禁令、檢查計劃和扣留令。如果食品來源不明、存在某種危害、污染物含量超標等導致食品不安全時,部長可通過公報發布命令禁止進口某種食品;進口許可種類及申請要求;管制食品(肉、魚、蛋、預包裝食品等)進口商保留進口信息、跟蹤、召回等可追溯義務;
(6)進口或新加坡國內生產的特定食品必須獲得官方許可后才能上市銷售;
(7)廢除1999健康肉類和魚類法案等相關法案。
更多詳情參見:https://sso.agc.gov.sg//Bills-Supp/49-2024/Published/20241112?DocDate=20241112#top
日期:2024-11-15
(1)法案的目的。確保糧食、食品、飲用水的安全、產品可追溯性、進口食品符合新加坡公共衛生和安全標準和要求等;
(2)相關術語定義;
(3)加強新加坡食品的供應的最低庫存觸發、報告、違規等要求;有關食品供應鏈提供信息表格、方式、時間要求;
(4)食品進口、出口、轉運規定。進口違禁食品、管制食品的無證進口、進口不合格管制食品、無證出口和轉運等具體處罰規定;
(5) 禁令、檢查計劃和扣留令。如果食品來源不明、存在某種危害、污染物含量超標等導致食品不安全時,部長可通過公報發布命令禁止進口某種食品;進口許可種類及申請要求;管制食品(肉、魚、蛋、預包裝食品等)進口商保留進口信息、跟蹤、召回等可追溯義務;
(6)進口或新加坡國內生產的特定食品必須獲得官方許可后才能上市銷售;
(7)廢除1999健康肉類和魚類法案等相關法案。
更多詳情參見:https://sso.agc.gov.sg//Bills-Supp/49-2024/Published/20241112?DocDate=20241112#top
日期:2024-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