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對水果制品,調味品,豆制品,糕點,水產制品,飲料,蔬菜制品,食用農產品,肉制品,糧食加工品,乳制品11大類食品1610批次樣品進行了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其中水果制品,調味品,豆制品,糕點,水產制品5大類10批次樣品不合格,檢出微生物污染、重金屬污染、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質量指標不達標的問題。
現將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涇陽縣喜客來優選超市銷售的豆腐皮,1批次檸檬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陜西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延安開鄰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甘肅省大鵬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大鵬牌奶油杏肉,1批次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西安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甘肅省大鵬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陜西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三、吳起南苑便民店銷售的散黑腐竹,1批次日落黃、檸檬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陜西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四、三原吉瑞蔬菜行銷售的豆腐,1批次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陜西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五、漢中金利購物中心有限公司漢江路店銷售的標稱甘肅省大鵬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大鵬牌奶油甘草杏,1批次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西安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六、標稱渭南市華州區天道酬勤生態農業專業合作社生產的青花椒粉特麻特香,1批次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西安海關技術中心,渭南市華州區天道酬勤生態農業專業合作社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西安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七、安康市家和商貿有限公司漢陰縣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安康市五福鮮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巧美森牌魚(香辣味),1批次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西安海關技術中心,安康市五福鮮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西安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八、陜西恒生國際購物中心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榆林市榆神工業園百香源調味加工有限公司生產的孜然粉(固態調味料),1批次日落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西安海關技術中心,榆林市榆神工業園百香源調味加工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西安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九、榆林市高新區土豬妹農產品銷售中心銷售的標稱榆林澤邦食品加工坊生產的年年糕升牌年糕(糕點),1批次檸檬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西安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十、柞水縣良浩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西咸新區康麗福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康鵬牌吉祥酥麻花,1批次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西安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生產經營者所在地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理。
消費者如在市場上發現或購買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產品,請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食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xlsx
附件2食品監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xlsx
附件3關于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docx
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8日
日期:2024-11-29
現將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涇陽縣喜客來優選超市銷售的豆腐皮,1批次檸檬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陜西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延安開鄰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甘肅省大鵬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大鵬牌奶油杏肉,1批次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西安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甘肅省大鵬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陜西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三、吳起南苑便民店銷售的散黑腐竹,1批次日落黃、檸檬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陜西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四、三原吉瑞蔬菜行銷售的豆腐,1批次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陜西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五、漢中金利購物中心有限公司漢江路店銷售的標稱甘肅省大鵬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大鵬牌奶油甘草杏,1批次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西安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六、標稱渭南市華州區天道酬勤生態農業專業合作社生產的青花椒粉特麻特香,1批次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西安海關技術中心,渭南市華州區天道酬勤生態農業專業合作社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西安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七、安康市家和商貿有限公司漢陰縣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安康市五福鮮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巧美森牌魚(香辣味),1批次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西安海關技術中心,安康市五福鮮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西安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八、陜西恒生國際購物中心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榆林市榆神工業園百香源調味加工有限公司生產的孜然粉(固態調味料),1批次日落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西安海關技術中心,榆林市榆神工業園百香源調味加工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西安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九、榆林市高新區土豬妹農產品銷售中心銷售的標稱榆林澤邦食品加工坊生產的年年糕升牌年糕(糕點),1批次檸檬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西安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十、柞水縣良浩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西咸新區康麗福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康鵬牌吉祥酥麻花,1批次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西安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生產經營者所在地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理。
消費者如在市場上發現或購買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產品,請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食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xlsx
附件2食品監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xlsx
附件3關于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docx
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8日
日期:2024-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