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場監管總局及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組織開展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抽取了食用農產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水果制品、調味品、糧食加工品、乳制品、肉制品、豆制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等9大類386批次樣品,其中檢出11批次不合格樣品,主要是質量指標不達標、農藥殘留超標、獸藥殘留超標、添加劑超標、微生物污染問題。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已責令呼和浩特市、包頭市、興安盟、赤峰市、巴彥淖爾市市場監管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督促企業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及時將企業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并向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報告。
現將監督抽檢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質量指標不達標的問題
赤峰市元寶山區盈海水產批發店銷售的多春魚,揮發性鹽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農藥殘留超標的問題
(一)巴彥淖爾市家昌生活廣場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芹菜,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巴彥淖爾市臨河區潤家綜合超市銷售的扁豆角,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三)國能包頭置業有限公司億佰分公司銷售的白豆角,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三、獸藥殘留超標的問題
(一)興安盟扎賚特旗李春紅活魚店銷售的嘎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赤峰市紅山區吳老四水產經營部銷售的嘎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三)赤峰市元寶山區盈海水產批發店銷售的草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四)興安盟扎賚特旗李春紅活魚店銷售的鯰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四、食品添加劑超標的問題
(一)巴彥淖爾市臨河區文博廣場三禾潤家生活超市銷售的蘭州東福吉星商貿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生產的枸杞,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內蒙古維利來商貿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和林格爾縣)銷售的鮮姜,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黑龍江省質量監督檢測研究院。
五、微生物污染的問題
巴彥淖爾市杭錦后旗國泰龍寶超市銷售的內蒙古盛谷釀造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黃豆醬油,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特此通告。
附件: 1.合格產品信息.xlsx
2.不合格產品信息.xlsx
3.部分不合格檢驗項目小知識 .docx
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4日
日期:2025-04-27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已責令呼和浩特市、包頭市、興安盟、赤峰市、巴彥淖爾市市場監管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督促企業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及時將企業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并向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報告。
現將監督抽檢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質量指標不達標的問題
赤峰市元寶山區盈海水產批發店銷售的多春魚,揮發性鹽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農藥殘留超標的問題
(一)巴彥淖爾市家昌生活廣場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芹菜,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巴彥淖爾市臨河區潤家綜合超市銷售的扁豆角,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三)國能包頭置業有限公司億佰分公司銷售的白豆角,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三、獸藥殘留超標的問題
(一)興安盟扎賚特旗李春紅活魚店銷售的嘎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赤峰市紅山區吳老四水產經營部銷售的嘎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三)赤峰市元寶山區盈海水產批發店銷售的草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四)興安盟扎賚特旗李春紅活魚店銷售的鯰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四、食品添加劑超標的問題
(一)巴彥淖爾市臨河區文博廣場三禾潤家生活超市銷售的蘭州東福吉星商貿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生產的枸杞,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內蒙古維利來商貿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和林格爾縣)銷售的鮮姜,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黑龍江省質量監督檢測研究院。
五、微生物污染的問題
巴彥淖爾市杭錦后旗國泰龍寶超市銷售的內蒙古盛谷釀造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黃豆醬油,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特此通告。
附件: 1.合格產品信息.xlsx
2.不合格產品信息.xlsx
3.部分不合格檢驗項目小知識 .docx
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4日
日期:2025-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