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根據2009年3月30日的食安輸發第0330008號通知實施2009年度進口食品等監控計劃。
2009年9月24日,日本厚生勞動省發布食安輸發0924第1號通知:近日,由日本的監控檢查結果可知,中國產的上海大閘蟹違反了食品衛生法,因此日本厚生勞動省將如下對其實施檢查等措施。
1.對象食品
中國產上海大閘蟹(又稱中國河蟹,英文名稱:CHINESE MITTEN CRAB)及其加工品(限于簡易加工)
2.檢查項目及頻率
(1)由中國上海一家企業生產及出口的上述產品在申報進口時,保留貨物并指導進口商實施有關呋喃唑酮的自主檢查。
(2)將對上述產品實施的呋喃唑酮監控檢查頻率提高到30%。
參考:
1.產品名:上海大閘蟹(活)
2.原產國:中國
3.檢查結果:呋喃唑酮 0.002ppm(標準值:不查出)
4.檢疫所:成田機場檢疫所(申報號:第21018270940號1欄)
5.進口商:コ-セ-股份公司
日期:2009-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