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韓國部分議員提出了《健康功能食品相關法律》部分修改草案,其主要內容為健康功能食品的標識、廣告的提前審議,可委托給食品安全情報院或消費者團體。
目前,健康功能食品標識、廣告的提前審議由韓國健康功能食品協會進行,法律修改后也可以委托給食品安全情報院或消費者團體。
該修改草案還制定了緊急應對措施,健康功能食品存在危害或對國民健康造成重大危害時,確定其危害之前可以采取臨時停止生產和銷售措施。
該修改草案還規定,達不到優秀健康功能食品制造標準的企業,不能審發健康功能食品制造業許可證,已審發的健康功能食品制造企業根據年銷售額逐步達到優秀健康功能食品制造業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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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5-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