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商工部反傾銷局10月5日發布了對來自中國、泰國和越南的三聚氰胺餐具和廚具反傾銷調查終裁前披露。
在披露中,反傾銷局將中國認定為非市場經濟國家,由于沒有中國企業應訴,印度采用其最佳可獲得信息認定來自中國的被調查產品對印度市場的傾銷幅度為40-50%,認定損害幅度為20-30%。
有關利害關系方可以在10月12日前提交相關評論意見。
日期:2015-10-10
印度商工部反傾銷局10月5日發布了對來自中國、泰國和越南的三聚氰胺餐具和廚具反傾銷調查終裁前披露。
在披露中,反傾銷局將中國認定為非市場經濟國家,由于沒有中國企業應訴,印度采用其最佳可獲得信息認定來自中國的被調查產品對印度市場的傾銷幅度為40-50%,認定損害幅度為20-30%。
有關利害關系方可以在10月12日前提交相關評論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