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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公布2015年8-9月執行國家食藥總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的公告(第10期)

   2015-10-10 江蘇省食藥監局790
核心提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現將我局8-9月執行國家食藥總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相關信息公布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現將我局8-9月執行國家食藥總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相關信息公布如下:
 
  一、監督抽檢食品基本情況
 
  2015年8-9月,我局共執行國家食藥總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610批次,其中合格樣品602批次,不合格樣品8批次,不合格率1.31%。
 
  (一)監督抽檢食品類別分布
 
  本次監督抽檢共涉及11大類食品。其中水果及其制品24批次,占3.93%;蜂產品19批次,占3.11%;調味品96批次,占15.74%;特殊膳食食品3批次,占0.49%;食品添加劑20批次,占3.28%;肉及肉制品66批次,占10.82%;糧食及糧食制品159批次,占26.07%;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批次,占0.82%;水產及水產制品93批次,占15.25%;蔬菜及其制品45批次,占7.38%;飲料80批次,占13.11%。
 
  (二)監督抽檢食品合格與不合格情況
 
  本次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主要為水果及其制品、蜂產品、調味品、水產及水產制品。各類不合格食品發現率最高為蜂產品5.26%,其次為調味品5.21%,水果及其制品4.17%,水產及其制品1.08%。
 
  本次監督抽檢食品全部合格產品分別為特殊膳食食品、食品添加劑、肉及肉制品、糧食及糧食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及其制品和飲料。
 
  二、監督抽檢發現的主要問題
 
  本次監督抽檢發現的主要問題有: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金屬污染物超標、微生物超標、品質指標不達標等。
 
  (一)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涉及水果及其制品中1個批次山楂糕和調味品中1個批次醬油。不合格山楂糕主要使用了山梨酸和苯甲酸這兩種防腐劑,單從山梨酸和苯甲酸各自使用量來看均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但企業忽略了國家標準中還規定了防腐劑的使用總量占各自最大使用量的百分比之和不得超過1。因此該批次山楂糕不合格主要原因在于企業還缺乏對防腐劑的最大使用量的正確理解,企業應加強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學習與研究。不合格醬油為防腐劑苯甲酸的使用量超標,主要原因在于企業在生產過程中質量管控不嚴。
 
  (二)金屬污染物:涉及調味品中3個批次香辛料。3批次香辛料八角均為鉛不合格,重金屬污染的原因可能為原料產地環境污染導致。
 
  (三)微生物超標:涉及水產及其制品中1個批次醉小蟹。醉小蟹的菌落總數超標主要原因在于生產工藝過程的控制,從源頭小蟹的清洗到浸泡都存在微生物污染的可能性。
 
  (四)品質指標不達標:涉及調味品中1個批次醬油。不合格項目為氨基酸態氮含量低于國家標準發酵一級的要求。氨基酸態氮為營養指標,是釀造醬油中大豆蛋白水解率高低的特征性指標及醬油的質量指標,含量越高醬油的鮮味越強,質量越好。國家標準中規定的氨基酸態氮含量的合格最低值為0.4g/100mL,本批次醬油標簽明示為發酵一級,氨基酸態氮的含量要求為0.7g/100mL,該批次檢測結果為0.6g/100mL,產品質量未達到一級要求,涉嫌以次充好。
 
  (五)標志性成分不達標:涉及蜂產品中1個批次蜂王漿。不合格項目為蜂王漿中10-羥基-2-癸烯酸(10-HDA)含量不足。10-羥基-2-癸烯酸又稱王漿酸,是蜂王漿中所含有的特殊高效生物活性物質,在自然界僅蜂王漿中存在此種生物活性物質。10-DHA的含量是決定蜂王漿價格的最關鍵因素,我國國家標準中10-HDA含量的下限是1.4%,而本次抽檢不合格的蜂王漿中10-HDA含量為1.2%。產品不合格的原因可能為蜂王漿純度不夠,涉嫌以次充好。


日期:2015-10-10
 
地區: 江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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