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現將我局開展省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相關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21大類食品,包括:糧食及糧食制品、酒類、焙烤食品(包括粽子、月餅)、肉及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類、乳制品、蜂產品、糖果及可可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飲料等。抽檢樣品共計663批次,其中合格643批次、不合格20批次,不合格樣品分別為焙烤食品(包括粽子、月餅)9批次、糧食及糧食制品1批次、酒類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飲料8批次,樣品信息詳見附件。
針對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涉及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已采取下架、封存、召回產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風險。同時,當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已對相關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依法進行了調查和處理。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到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批次的不合格食品時,請撥打12331投訴舉報熱線進行投訴或舉報。
特此公告。
附件: 食品抽檢合格-20151128
食品抽檢不合格-20151128
日期:2015-12-31
本次公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21大類食品,包括:糧食及糧食制品、酒類、焙烤食品(包括粽子、月餅)、肉及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類、乳制品、蜂產品、糖果及可可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飲料等。抽檢樣品共計663批次,其中合格643批次、不合格20批次,不合格樣品分別為焙烤食品(包括粽子、月餅)9批次、糧食及糧食制品1批次、酒類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飲料8批次,樣品信息詳見附件。
針對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涉及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已采取下架、封存、召回產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風險。同時,當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已對相關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依法進行了調查和處理。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到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批次的不合格食品時,請撥打12331投訴舉報熱線進行投訴或舉報。
特此公告。
附件: 食品抽檢合格-20151128
食品抽檢不合格-20151128
日期:2015-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