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有關規定,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2015年10月份組織對銷售環節部分食品進行監督抽檢,現將結果公布如下:
本次監督抽檢覆蓋全區12個市、28個縣(市、區),抽檢樣品來自商場、超市、食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和小食品經營店等,涉及糧食及糧食制品、蔬菜干制品、酒類、乳粉、調味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豆類及其制品、飲料等8個大類樣品共計590批次。抽檢結果合格樣品571批次合格率96.78%,不合格樣品19批次不合格率為3.22%。產品抽檢信息詳見附件。
本次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存在的主要問題是蔬菜干制品的二氧化硫殘留超標。
對本公告附件所列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的經營企業,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組織進行查處。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doc 【 點擊下載文檔】
日期:2016-01-12
本次監督抽檢覆蓋全區12個市、28個縣(市、區),抽檢樣品來自商場、超市、食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和小食品經營店等,涉及糧食及糧食制品、蔬菜干制品、酒類、乳粉、調味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豆類及其制品、飲料等8個大類樣品共計590批次。抽檢結果合格樣品571批次合格率96.78%,不合格樣品19批次不合格率為3.22%。產品抽檢信息詳見附件。
本次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存在的主要問題是蔬菜干制品的二氧化硫殘留超標。
對本公告附件所列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的經營企業,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組織進行查處。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doc 【 點擊下載文檔】
日期:2016-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