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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健康食品協會發表“功能標示食品”規范廣告自主基準

   2016-05-26 食品伙伴網542
核心提示:據日媒報道,5月24日,日本健康食品產業學會發表了健康食品產業協會和通信販賣協會(JADMA)共同制作的功能標示食品規范廣告自
    據日媒報道,5月24日,日本健康食品產業學會發表了健康食品產業協會和通信販賣協會(JADMA)共同制作的“功能標示食品”規范廣告自主基準。
 
    該自主基準規定,功能標示食品廣告中推薦標記以下5個內容:(1)明確標記為“功能標示食品”;(2)所申報功能;(3)“飲食生活中注意主食,主菜和副菜的搭配均衡”;(4)應明確標注“本品沒有經過國家審核”;(5)應標注“本產品不是以疾病的診斷、治療、預防為目的”。
 
    還強調,廣告中僅允許使用“所申報資料為依據”的描述,禁止對標示內容有可能造成誤解的描述或脫離申報內容的描述。提取申報資料或其他內容時只摘取或強調對自己有利的數據,有可能成為虛假夸大廣告。
 
    本自主基準還規定,廣告中可記載作用機理、統計數據、調查和監控結果、個人感想等,但不應該使用讓消費者造成誤解、脫離申報范圍的、似乎不需要醫療等描述。
 
    關于功能標示食品廣告,以往只有消費者廳整理的廣告注意事項,沒有制定對廣告內容的詳細基準或指南等。本基準作為自主基準不具有強制性,即使嚴格遵守本基準也不能保證一定合法。但對功能標示食品行業來說,可作為制作廣告的基本原則,對整個行業的意義很大。
 
    原文鏈接:<http://ascii.jp/elem/000/001/167/1167308/>



 
   



日期:2016-05-26
 
標簽: 廣告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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