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全國市場監管部門貼近民生熱點,持續加大廣告監管執法力度。截至4月底,共查處違法廣告案件11459件,罰沒款8830.9萬元。現選取一批已辦結的違法廣告典型案例予以公布。食品領域有2起,如下:
五、浙江省義烏市市場監管局查處義烏市碩鑫日用百貨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
經查,義烏市碩鑫日用百貨有限公司通過互聯網媒介發布“海參鹿精丸”“靈芝孢子粉”等普通食品廣告,宣稱產品具有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并使用“中醫調理療程”“西醫對比”等醫療用語進行宣傳。
今年3月,浙江省義烏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有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15萬元的行政處罰。
六、浙江省臺州市椒江區市場監管局查處臺州市健貝食品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
經查,臺州市健貝食品有限公司通過互聯網媒介發布“金斯健貝亞麻籽油”等普通食品廣告,宣稱產品具有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并含有“通過FDA認證、UL保險認證”等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
今年3月,浙江省臺州市椒江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有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日期:2025-06-03
五、浙江省義烏市市場監管局查處義烏市碩鑫日用百貨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
經查,義烏市碩鑫日用百貨有限公司通過互聯網媒介發布“海參鹿精丸”“靈芝孢子粉”等普通食品廣告,宣稱產品具有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并使用“中醫調理療程”“西醫對比”等醫療用語進行宣傳。
今年3月,浙江省義烏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有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15萬元的行政處罰。
六、浙江省臺州市椒江區市場監管局查處臺州市健貝食品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
經查,臺州市健貝食品有限公司通過互聯網媒介發布“金斯健貝亞麻籽油”等普通食品廣告,宣稱產品具有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并含有“通過FDA認證、UL保險認證”等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
今年3月,浙江省臺州市椒江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有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日期: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