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四川省2016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已經省政府領導同志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5月31日
四川省2016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
一、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源頭治理能力
(一)推動升級轉型。大力發展我省名特優新農產品,著力提高我省食品產業質量和效益,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逐步改變現有農村食品生產經營小、散、亂的狀況。〔省食品安全辦、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農業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會同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排在第一位的部門為牽頭部門,下同〕
鼓勵企業建立良好生產規范(GMP)體系,獲得危害分析臨界控制點(HACCP)、ISO22000認證,大力推動出口食品企業落實內外銷產品“同線同標同質”要求,促進出口食品企業提質增效升級和內銷轉型。(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
(二)治理源頭污染。嚴格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糧食重金屬污染治理的各項措施,做好我省糧食重金屬污染治理和處置工作。〔省食品安全辦、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財政廳、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廳、農業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糧食局會同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做好飲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重點領域綜合治理工作,強化食用農產品產地環境監測力度,啟動食品安全環境狀況調查,采取有效手段逐步控制和減少源頭污染。〔環境保護廳、農業廳會同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三)嚴格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抓好產地環境治理,實施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農作物化肥與農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做好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與農產品地理標志綜合檢查工作。(農業廳負責)
加大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力度,指導督促新型主體實施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制度,做好與市場準入的有效銜接工作。加強食用農產品入市后監管,完成各項抽檢任務。(農業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
(四)健全法規標準。貫徹實施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完善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與標準,配合出臺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等監督管理地方法規。修訂我省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地方標準管理等規范性文件。(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法制辦負責)
二、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
(一)加強信息化建設。建設食品安全智慧監管云,建立食品安全大數據平臺。運用大數據、“互聯網+”等手段,整合風險監測、監督抽檢、監管執法等信息,實現數據能共享、產品可追溯、風險可研判,切實提高我省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信息化水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教育廳、農業廳、商務廳、省衛生計生委、省工商局負責)
持續推進“明廚亮灶”工程,提升科學監管水平和監管效能。(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教育廳負責)
(二)加強檢驗檢測能力建設。做好市、縣食品檢驗檢測機構整合劃轉,加強市級檢驗檢測所、縣級檢驗檢測資源整合試點建設,加強農貿市場、大型超市等的快檢設備配備,促進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發展。(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質監局負責)
(三)加強監管隊伍建設。通過招錄、選調等方式,提高基層監管人員到崗率,配強執法隊伍。配備必需的執法車輛、監管裝備、執法裝備、應急處置設施等,滿足執法監管需要。有計劃地開展一線監管人員培訓工作,提高執法水平,規范執法程序。逐步建立職業化食品安全檢查員隊伍,建立相應的技術職務體系,充實基層監管執法力量。〔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編辦、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農業廳、省衛生計生委會同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四)加強風險監測能力建設。繼續加強風險監測網絡和能力建設,建立部門間風險監測數據共享與分析機制,提高數據利用效率。做好疾控機構風險監測管理人員、實驗室操作人員、哨點醫院食源性疾病監測人員的風險監測培訓工作。完善食源性疾病監測報告制度與溯源平臺,建立部門間信息互通和有效防控工作機制。繼續加大對進出口食品安全風險等的監測力度,健全風險線索發現、分析、報告、通報和預警機制。確保基層風險監測和監管有職責、有崗位、有人員、有手段。(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成都海關)
三、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
(一)繼續推動監管體制改革。認真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見》(川辦發〔2015〕95號)要求,堅持適應需要、統一高效和專業、系統、科學的原則,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省食品安全辦會同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二)加強各級綜合協調機制建設。完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規則,推進食品安全聯席會議、綜合執法、績效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機制創新,不斷提高綜合協調的有效性和權威性。(省食品安全辦會同省食安委各成員單位負責)
(三)保持監管機構穩定。沒有實施市場監管執法機構綜合改革的地方,要保持食品藥品監管機構的獨立性、穩定性、專業性;已實施市場監管執法機構綜合改革的地方,在職能上要突出食品安全監管的主體地位,在職責上要突出保障食品安全的主要責任,在任務上要突出保障食品安全的主要任務。〔省食品安全辦會同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四)實施食品安全戰略。省食品安全辦要組織研究食品安全中長期發展戰略,編制我省食品安全“十三五”規劃。(省食品安全辦會同省食安委各成員單位負責)
四、進一步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
(一)加大“兩法”銜接工作力度。以實施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為契機,依法嚴厲打擊危害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各級人民政府要積極協調構建食品安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明確食品安全犯罪偵查機構,充實人員力量。對涉嫌犯罪案件,行政執法機關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辦理,錄入“兩法”銜接平臺,并報送檢察機關備案。對重特大案件,公安機關要提前介入、做好偵查工作。(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檢察院、省編辦、公安廳、農業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成都海關等負責)
(二)加大執法打擊力度。切實推行雙隨機抽查制度,農業、食品藥品監管、公安等部門要依法履職、規范執法,加大食品安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打擊力度,嚴懲重處違法違規行為,加大食品摻假造假行為刑事責任追究力度,積極協調各級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加強依法批捕、公訴、審判食品安全領域違法犯罪案件工作力度。加強執法監督,依法嚴懲執法人員違法違規行為。(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檢察院、公安廳、農業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成都海關等負責)
(三)加大專項整治力度。以民族地區和農村、旅游景區、學校周邊為重點區域,以學校食堂、農村壩壩宴為重點對象,以白酒、茶葉等川產特色食品為重點品種開展專項整治活動,著力解決突出問題。開展端午、中秋、國慶等節慶特色食品專項檢查,集中整治重點難點問題。(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教育廳、省民族宗教委、省旅游發展委等負責)
開展進口肉類、酒類等重點產品專項檢查,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成都海關等負責)
妥善做好污染糧食收購處置工作,防止流入口糧市場。〔省糧食局、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農業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會同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四)實施網格化監管。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網格化監管的方案制訂、組織實施和試點推進等工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將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融入政府網格化管理體系之中。〔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廳、省食品安全辦會同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五、進一步落實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一)完善追溯體系。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牽頭負責本地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的組織實施,農業、衛生計生、發展改革、商務、公安、財政等有關部門,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強協作配合,系統推進涉及本部門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有關工作。重點推進生鮮乳、蔬菜、豬肉、食用油等易于標識的產品開展追溯工作。(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公安廳、財政廳、農業廳、商務廳、省衛生計生委、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食品安全辦等負責)
(二)完善責任保險制度。結合實際開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探索建立政府、保險機構、企業、消費者多方參與、互動共贏的激勵約束機制和風險防控機制,進一步降低食品安全風險。(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四川保監局負責)
(三)完善誠信體系。加快推進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誠信體系建設,探索在食品生產市場準入和認證管理中使用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建立健全食品企業信用聯合懲戒、“黑名單”等制度,落實好食品安全日常監管和監督抽查等工作職責,主動對接省級統一信用信息平臺,實現監管工作電子化、常態化。(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等負責)
(四)落實監管制度規范。建立食品生產企業風險問題報告制度、建立完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自查報告和責任約談制度。試點推行大型餐飲服務企業風險自查報告制度。(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
六、進一步推動實現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新格局
(一)依法推動信息公開。公開食品監督抽檢信息和行政監管執法信息,規范自由裁量權,帶動有關部門、社會公眾、輿論媒體、行業協會、企業內部人員等有序參與食品安全監管。(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安全辦會同省食安委各成員單位負責)
(二)提高防控應對能力。加強應急隊伍及裝備建設,開展多種形式的應急演練和應急管理培訓。督促指導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特別是大型企業建立事故防范、處置、報告等工作制度。(省食品安全辦會同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廳、省衛生計生委、省質監局等負責)
(三)加強宣傳培訓。通過食品安全宣傳周等重點宣傳活動,加強對食品安全有關法律法規特別是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的宣傳普及工作。強化監管人員、從業人員和學生等重點人群的培訓教育,將食品安全教育納入中小學相關課程,提高消費者認知水平和自我防范意識,提高食品生產經營者質量安全意識和從業道德意識,切實提高全社會食品安全認知水平。〔省食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四)實施有獎舉報。暢通投訴舉報渠道,落實有獎舉報制度,引導廣大群眾積極參與食品安全工作,積極構建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
(五)開展示范創建。繼續深入開展食品安全示范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范縣、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示范單位、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等示范創建工作,健全創建工作標準,完善考核評價機制,樹立典型標桿,引導社會各方廣泛參與。〔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財政廳、農業廳、省衛生計生委、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會同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七、進一步構建完善的食品安全責任體系
(一)加強組織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公共安全體系,將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計劃,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協調,強化組織保障,認真落實“四有兩責”。〔省食品安全辦會同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二)加大經費投入。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經費投入保障機制,將食品安全監管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加強食品安全經費監管,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省食品安全辦、財政廳會同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三)強化督查考評。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督查考評制度,將食品安全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考核、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考核范圍,強化考核結果運用,把考核結果作為綜合考核評價領導班子和相關領導干部的重要依據。層層簽訂責任書,建立激勵約束機制。〔省食品安全辦、省政府督查室會同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四)落實責任追究。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對本行政區域內食品安全負總責,要健全各級食品安全責任制,制定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對因責任不落實、保障不到位、監管不力造成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或不良影響的,依法依紀追究有關領導和相關人員責任。〔省食品安全辦、監察廳會同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日期:2016-06-06
《四川省2016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已經省政府領導同志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5月31日
四川省2016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
一、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源頭治理能力
(一)推動升級轉型。大力發展我省名特優新農產品,著力提高我省食品產業質量和效益,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逐步改變現有農村食品生產經營小、散、亂的狀況。〔省食品安全辦、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農業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會同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排在第一位的部門為牽頭部門,下同〕
鼓勵企業建立良好生產規范(GMP)體系,獲得危害分析臨界控制點(HACCP)、ISO22000認證,大力推動出口食品企業落實內外銷產品“同線同標同質”要求,促進出口食品企業提質增效升級和內銷轉型。(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
(二)治理源頭污染。嚴格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糧食重金屬污染治理的各項措施,做好我省糧食重金屬污染治理和處置工作。〔省食品安全辦、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財政廳、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廳、農業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糧食局會同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做好飲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重點領域綜合治理工作,強化食用農產品產地環境監測力度,啟動食品安全環境狀況調查,采取有效手段逐步控制和減少源頭污染。〔環境保護廳、農業廳會同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三)嚴格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抓好產地環境治理,實施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農作物化肥與農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做好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與農產品地理標志綜合檢查工作。(農業廳負責)
加大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力度,指導督促新型主體實施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制度,做好與市場準入的有效銜接工作。加強食用農產品入市后監管,完成各項抽檢任務。(農業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
(四)健全法規標準。貫徹實施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完善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與標準,配合出臺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等監督管理地方法規。修訂我省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地方標準管理等規范性文件。(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法制辦負責)
二、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
(一)加強信息化建設。建設食品安全智慧監管云,建立食品安全大數據平臺。運用大數據、“互聯網+”等手段,整合風險監測、監督抽檢、監管執法等信息,實現數據能共享、產品可追溯、風險可研判,切實提高我省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信息化水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教育廳、農業廳、商務廳、省衛生計生委、省工商局負責)
持續推進“明廚亮灶”工程,提升科學監管水平和監管效能。(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教育廳負責)
(二)加強檢驗檢測能力建設。做好市、縣食品檢驗檢測機構整合劃轉,加強市級檢驗檢測所、縣級檢驗檢測資源整合試點建設,加強農貿市場、大型超市等的快檢設備配備,促進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發展。(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質監局負責)
(三)加強監管隊伍建設。通過招錄、選調等方式,提高基層監管人員到崗率,配強執法隊伍。配備必需的執法車輛、監管裝備、執法裝備、應急處置設施等,滿足執法監管需要。有計劃地開展一線監管人員培訓工作,提高執法水平,規范執法程序。逐步建立職業化食品安全檢查員隊伍,建立相應的技術職務體系,充實基層監管執法力量。〔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編辦、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農業廳、省衛生計生委會同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四)加強風險監測能力建設。繼續加強風險監測網絡和能力建設,建立部門間風險監測數據共享與分析機制,提高數據利用效率。做好疾控機構風險監測管理人員、實驗室操作人員、哨點醫院食源性疾病監測人員的風險監測培訓工作。完善食源性疾病監測報告制度與溯源平臺,建立部門間信息互通和有效防控工作機制。繼續加大對進出口食品安全風險等的監測力度,健全風險線索發現、分析、報告、通報和預警機制。確保基層風險監測和監管有職責、有崗位、有人員、有手段。(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成都海關)
三、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
(一)繼續推動監管體制改革。認真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見》(川辦發〔2015〕95號)要求,堅持適應需要、統一高效和專業、系統、科學的原則,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省食品安全辦會同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二)加強各級綜合協調機制建設。完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規則,推進食品安全聯席會議、綜合執法、績效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機制創新,不斷提高綜合協調的有效性和權威性。(省食品安全辦會同省食安委各成員單位負責)
(三)保持監管機構穩定。沒有實施市場監管執法機構綜合改革的地方,要保持食品藥品監管機構的獨立性、穩定性、專業性;已實施市場監管執法機構綜合改革的地方,在職能上要突出食品安全監管的主體地位,在職責上要突出保障食品安全的主要責任,在任務上要突出保障食品安全的主要任務。〔省食品安全辦會同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四)實施食品安全戰略。省食品安全辦要組織研究食品安全中長期發展戰略,編制我省食品安全“十三五”規劃。(省食品安全辦會同省食安委各成員單位負責)
四、進一步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
(一)加大“兩法”銜接工作力度。以實施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為契機,依法嚴厲打擊危害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各級人民政府要積極協調構建食品安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明確食品安全犯罪偵查機構,充實人員力量。對涉嫌犯罪案件,行政執法機關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辦理,錄入“兩法”銜接平臺,并報送檢察機關備案。對重特大案件,公安機關要提前介入、做好偵查工作。(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檢察院、省編辦、公安廳、農業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成都海關等負責)
(二)加大執法打擊力度。切實推行雙隨機抽查制度,農業、食品藥品監管、公安等部門要依法履職、規范執法,加大食品安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打擊力度,嚴懲重處違法違規行為,加大食品摻假造假行為刑事責任追究力度,積極協調各級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加強依法批捕、公訴、審判食品安全領域違法犯罪案件工作力度。加強執法監督,依法嚴懲執法人員違法違規行為。(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檢察院、公安廳、農業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成都海關等負責)
(三)加大專項整治力度。以民族地區和農村、旅游景區、學校周邊為重點區域,以學校食堂、農村壩壩宴為重點對象,以白酒、茶葉等川產特色食品為重點品種開展專項整治活動,著力解決突出問題。開展端午、中秋、國慶等節慶特色食品專項檢查,集中整治重點難點問題。(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教育廳、省民族宗教委、省旅游發展委等負責)
開展進口肉類、酒類等重點產品專項檢查,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成都海關等負責)
妥善做好污染糧食收購處置工作,防止流入口糧市場。〔省糧食局、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農業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會同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四)實施網格化監管。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網格化監管的方案制訂、組織實施和試點推進等工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將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融入政府網格化管理體系之中。〔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廳、省食品安全辦會同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五、進一步落實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一)完善追溯體系。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牽頭負責本地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的組織實施,農業、衛生計生、發展改革、商務、公安、財政等有關部門,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強協作配合,系統推進涉及本部門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有關工作。重點推進生鮮乳、蔬菜、豬肉、食用油等易于標識的產品開展追溯工作。(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公安廳、財政廳、農業廳、商務廳、省衛生計生委、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食品安全辦等負責)
(二)完善責任保險制度。結合實際開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探索建立政府、保險機構、企業、消費者多方參與、互動共贏的激勵約束機制和風險防控機制,進一步降低食品安全風險。(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四川保監局負責)
(三)完善誠信體系。加快推進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誠信體系建設,探索在食品生產市場準入和認證管理中使用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建立健全食品企業信用聯合懲戒、“黑名單”等制度,落實好食品安全日常監管和監督抽查等工作職責,主動對接省級統一信用信息平臺,實現監管工作電子化、常態化。(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等負責)
(四)落實監管制度規范。建立食品生產企業風險問題報告制度、建立完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自查報告和責任約談制度。試點推行大型餐飲服務企業風險自查報告制度。(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
六、進一步推動實現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新格局
(一)依法推動信息公開。公開食品監督抽檢信息和行政監管執法信息,規范自由裁量權,帶動有關部門、社會公眾、輿論媒體、行業協會、企業內部人員等有序參與食品安全監管。(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安全辦會同省食安委各成員單位負責)
(二)提高防控應對能力。加強應急隊伍及裝備建設,開展多種形式的應急演練和應急管理培訓。督促指導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特別是大型企業建立事故防范、處置、報告等工作制度。(省食品安全辦會同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廳、省衛生計生委、省質監局等負責)
(三)加強宣傳培訓。通過食品安全宣傳周等重點宣傳活動,加強對食品安全有關法律法規特別是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的宣傳普及工作。強化監管人員、從業人員和學生等重點人群的培訓教育,將食品安全教育納入中小學相關課程,提高消費者認知水平和自我防范意識,提高食品生產經營者質量安全意識和從業道德意識,切實提高全社會食品安全認知水平。〔省食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四)實施有獎舉報。暢通投訴舉報渠道,落實有獎舉報制度,引導廣大群眾積極參與食品安全工作,積極構建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
(五)開展示范創建。繼續深入開展食品安全示范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范縣、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示范單位、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等示范創建工作,健全創建工作標準,完善考核評價機制,樹立典型標桿,引導社會各方廣泛參與。〔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財政廳、農業廳、省衛生計生委、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會同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七、進一步構建完善的食品安全責任體系
(一)加強組織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公共安全體系,將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計劃,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協調,強化組織保障,認真落實“四有兩責”。〔省食品安全辦會同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二)加大經費投入。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經費投入保障機制,將食品安全監管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加強食品安全經費監管,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省食品安全辦、財政廳會同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三)強化督查考評。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督查考評制度,將食品安全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考核、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考核范圍,強化考核結果運用,把考核結果作為綜合考核評價領導班子和相關領導干部的重要依據。層層簽訂責任書,建立激勵約束機制。〔省食品安全辦、省政府督查室會同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四)落實責任追究。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對本行政區域內食品安全負總責,要健全各級食品安全責任制,制定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對因責任不落實、保障不到位、監管不力造成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或不良影響的,依法依紀追究有關領導和相關人員責任。〔省食品安全辦、監察廳會同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日期:2016-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