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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關于我國轉基因食品安全立法建議的答復

   2016-08-25 農業部512
核心提示:你們提出的關于我國轉基因食品安全立法的建議收悉。經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現答復如下。一、關于轉基因食品安全立法情況我國高
    你們提出的關于我國轉基因食品安全立法的建議收悉。經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轉基因食品安全立法情況
 
    我國高度重視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2001年,國務院頒布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農業部和國家質檢總局先后制定該條例的5個配套規章,形成了一整套適合我國國情并與國際接軌的法律法規、技術規程和管理體系。對在中國境內從事的農業轉基因生物研究、試驗、生產、加工、經營和進出口等活動進行全過程安全管理,依法開展轉基因生物及其產品的風險評估、風險交流和風險管理。
 
    2015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加強了關于轉基因食品管理的規定,一是明確生產經營轉基因食品應當按照規定顯著標示;二是明確由食藥部門對生產經營轉基因食品未按規定進行標示的處罰;三是明確轉基因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律適用。因此,從法律制度層面看,我國轉基因食品安全監管具有法律依據。
 
    二、關于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監管情況
 
    根據《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負責轉基因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
 
    國務院建立了由農業、科技、衛生、商務、環境保護、檢驗檢疫等部門組成的部際聯席會議,負責研究、協調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農業部作為負責全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的牽頭部門和主管部門,成立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全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工作。
 
    轉基因產品是否安全,是由多領域的科學家按照嚴格的科學標準、嚴格的法律程序來評價的。經安全評價審批上市的轉基因產品,與傳統產品一樣,是安全的。
 
    國家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的安全評價工作,按照實驗研究、中間試驗、環境釋放、生產性實驗和申報生產應用安全證書五個階段,對轉基因生物進行科學、系統、全面的安全評價,安全評價結果是行政審批的依據,安全審批過程本身就是農業轉基因監管的重要內容之一。國家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由從事農業轉基因生物研究、生產、加工、檢驗檢疫、衛生、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權威專家組成,均由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推薦,農業部聘任組建。
 
    三、關于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情況
 
    根據《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和《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辦法》,我國對轉基因產品實行按目錄定性強制標識制度。經與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部際聯席會議成員部門協商,我國將大豆及其種子、粉、油、粕,玉米及其種子、油、粉,油菜籽及其種子、油、粕,棉花種子,鮮番茄、番茄種子、番茄醬共17種轉基因產品納入標識目錄。對哪些產品進行標識,是對標識的可能性、可操作性、經濟成本、監管可行性等多種因素綜合考慮后確定的。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制度的有效實施保障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規定,轉基因食品的標示應符合相關法律。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加強市場上轉基因食品標示的監督檢查。
 
    關于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轉基因產品安全法》、以及轉基因食品強制標簽設立閾值和構建反向標簽制度的建議,我們將根據我國轉基因食品管理的實踐發展需要,切實加強研究,并適時向立法主管部門提出建議。
 
    感謝你們對我國轉基因食品安全立法的關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繼續對我部工作予以關注支持。
 
    農業部
 
    2016年8月5日
 
    (聯系單位及電話:農業部科技教育司010-59193059)
   
附件:   農辦議〔2016〕192號.ceb



日期:2016-08-25
 
行業: 轉基因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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