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做好2016年度銷售環節食品抽樣檢驗工作的通知》(津市場監管食通〔2016〕8號)規定的銷售環節市級轉移支付任務要求,紅橋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對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制品,罐頭,調味品,酒類,食糖,飲料,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糕點,蜂產品,薯類和膨化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蜜餞,食用鹽等30批次食品進行了抽樣檢驗,經過檢測,所檢批次樣品受檢項目全部合格。
特此通告。
附件: 合格產品信息
天津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6年9月22日
日期:2016-09-23
特此通告。
附件: 合格產品信息
天津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6年9月22日
日期:2016-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