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工作規范》等規定,現將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6年第39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告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產品為蔬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等。抽檢按照食品安全標準及產品明示標準和指標進行檢驗。完成樣品檢驗96批次,公告抽檢合格樣品86批次、抽檢不合格樣品10批次。
不合格樣品涉及的標稱生產單位、產品和不合格指標為:昆明經開區七彩鄉食品廠生產的豌豆、云南省保山市達灣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炒豌豆、昆明經開區巨仁源食品廠生產的豌豆均二氧化硫超標,云南連宸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菠蘿蜜薯干果(分裝)二氧化硫殘留量、環己基氨基磺酸鈉(甜蜜素)不合格,昆明市經開區豐源食品廠生產的開心果(烘烤類)霉菌不合格,鄭州市達利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金絲卷卷香脫氫乙酸及其鈉鹽、防腐劑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不合格,饒陽縣隆興齋食品廠生產的紅蛋糕防腐劑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菌落總數不合格,云南星益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自發苦蕎粉山梨酸不合格,開遠滇蔗園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滇蔗紅糖總糖分不合格,云南民生昭通天麻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的桂圓肉(分裝)菌落總數超標。
對上述企業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規定,責令生產經營企業對不合格產品及時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進一步查明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1. 食品抽檢合格-20161104
2. 食品抽檢不合格-20161104
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4日
日期:2016-11-09
本期公告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產品為蔬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等。抽檢按照食品安全標準及產品明示標準和指標進行檢驗。完成樣品檢驗96批次,公告抽檢合格樣品86批次、抽檢不合格樣品10批次。
不合格樣品涉及的標稱生產單位、產品和不合格指標為:昆明經開區七彩鄉食品廠生產的豌豆、云南省保山市達灣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炒豌豆、昆明經開區巨仁源食品廠生產的豌豆均二氧化硫超標,云南連宸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菠蘿蜜薯干果(分裝)二氧化硫殘留量、環己基氨基磺酸鈉(甜蜜素)不合格,昆明市經開區豐源食品廠生產的開心果(烘烤類)霉菌不合格,鄭州市達利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金絲卷卷香脫氫乙酸及其鈉鹽、防腐劑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不合格,饒陽縣隆興齋食品廠生產的紅蛋糕防腐劑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菌落總數不合格,云南星益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自發苦蕎粉山梨酸不合格,開遠滇蔗園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滇蔗紅糖總糖分不合格,云南民生昭通天麻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的桂圓肉(分裝)菌落總數超標。
對上述企業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規定,責令生產經營企業對不合格產品及時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進一步查明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1. 食品抽檢合格-20161104
2. 食品抽檢不合格-20161104
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4日
日期:2016-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