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現將我局開展省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相關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19大類食品,包括:食用農產品、餐飲食品、酒類、茶葉及相關制品、水產制品、方便食品、蜂產品、肉制品、糕點、飲料、酒類等。抽檢樣品共計405批次,其中合格400批次、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樣品分別為糕點1批次(不合格項目:脫氫乙酸及其鹽鈉)、食用農產品1批次(不合格項目:甲胺磷)、水產制品1批次(不合格項目:鉛)、酒類1批次(不合格項目:脫氫乙酸)、飲料1批次(不合格項目:銅綠假單胞菌),樣品信息詳見附件。
針對抽檢結論為不合格的產品,我局已要求當地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進行調查處理。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立即采取封存庫存、停止生產、銷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風險,排查問題發生的原因并進行整改。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時,請撥打12331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公告。
附件: 食品抽檢合格-20161026
食品抽檢不合格-20161026
日期:2016-11-10
本次公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19大類食品,包括:食用農產品、餐飲食品、酒類、茶葉及相關制品、水產制品、方便食品、蜂產品、肉制品、糕點、飲料、酒類等。抽檢樣品共計405批次,其中合格400批次、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樣品分別為糕點1批次(不合格項目:脫氫乙酸及其鹽鈉)、食用農產品1批次(不合格項目:甲胺磷)、水產制品1批次(不合格項目:鉛)、酒類1批次(不合格項目:脫氫乙酸)、飲料1批次(不合格項目:銅綠假單胞菌),樣品信息詳見附件。
針對抽檢結論為不合格的產品,我局已要求當地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進行調查處理。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立即采取封存庫存、停止生產、銷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風險,排查問題發生的原因并進行整改。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時,請撥打12331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公告。
附件: 食品抽檢合格-20161026
食品抽檢不合格-20161026
日期:2016-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