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4日加拿大衛生部發布了食品藥品條例修正案,食品伙伴網對其中的食品標簽及營養標簽等重要內容進行了梳理,歡迎從事出口加拿大食品業務的網友與我們交流探討。
本修訂案不適用“一換一”規則(“one-for-one”Rule:加拿大政府為了減少對企業的監管負擔,保障企業致力于發展和創新,而不是滿足不必要的監管要求,從而制定了“一換一”規則,當制定的新法規會增加企業的監管負擔時,必須刪除一條對應的舊法規)。本次修訂案主要內容如下:
1)每份食品的份量(Serving Size)規格
目前每份食品的份量(“serving size” or “stated serving”)作為組合包裝食品(multi-serving prepackaged products)營養標簽中營養含量的基礎信息,在法規中沒有強制的規定,每份食品份量的大小由制造商視情況而定,所以每份食品份量值在類似食品中有所不同。例如一包含有10片中型餅干的份量為30g,另一包含有8片小餅干的份量為15g。當相似的產品基于不同份量時,消費者在購買時很難進行比較和選擇。
本次修改了組合包裝食品營養含量信息的每份食品的份量(Serving Size)規格標示,規定每份食品的份量規格應接近規定的參考值(reference amounts),以餅干為例,每份餅干的份量應接近規定的參考值20g。
2)營養素和每日攝入量(Nutrients and Daily Values)
營養標簽(NFt)中必須含有的營養素列表中刪除了強制標示維生素A和C的信息要求,增加強制標示鉀的新要求。更新了核心(core nutrients)和非核心營養素(non-core nutrients)的每日攝入量,使其符合最新的膳食建議。
解釋了嬰兒(6個月~1歲)和兒童(1~4歲)對于營養素含量不同需求,制定了嬰兒和兒童不同年齡段每日攝入量。
3)糖標簽(Sugars labelling)
本次修訂在配料表中增加了總糖(total sugars)和糖基原料的每日攝入量。規定總糖的每日攝入量不能超過100g,所有食品的營養標簽必須聲明糖的每日攝入量百分比(percentage of the daily value)。在標示“糖”之后應注明糖基原料的種類列表,以提高添加到食品中糖源的透明度。
4)營養成分表(List of ingredients)
為了提高配料表的易讀性,本法規主要做了如下修訂:a)需要使用大寫字母和小寫字母;b)制定配料表最小鉛字高度要求;c)需要良好的顏色對比度(黑字或黑底白字等),在列表周圍有邊框或列表周圍環繞線條;d)禁止縮放標示信息以便提高信息的可讀性;e)強制加粗例如“成分”“含有”或“可能含有”等字體。
5)小包裝(Smaller packages)
本修正案規定,小包裝產品每份中所含的卡路里數及糖醇數聲稱應緊隨配料列表之后。產品無糖聲稱必須在主顯示面板上清晰可見,通過“無糖”聲稱或適當的展示包括“無糖”等術語的通用名稱。增加新的營養標簽格式,類似于現有的簡化格式即食品具有極低的營養價值,可以省略某些添加營養素,并以“Not a significant source of…”來描述,新營養標簽格式可用于所有獨立包裝食品。修正案還規定標簽面積小于15cm2的產品豁免標示包括營養標簽在內的要求,例如包含2~4小片的小包裝口香糖。
6)過敏原標示(Allergen labeling)
修正案增加了過敏原標示新要求,即使用“含有”時,必須與配料列表具有相同的易讀性。“含有”必須緊跟配料表之后。雖然現行法規不要求宣稱潛在的食物過敏原或由交叉污染引起的麩質的潛在來源,制造商可以確定是否需要使用預防性聲明(“可能含有”)。如果制造商使用預防性聲明,預防性聲明必須緊隨“含有”之后,在沒有“含有”時,預防性聲稱必須緊隨配料表之后。此外,任何預防性聲稱必須使用與配料表相同大小的字體。
7)食品色素(Food colours)
修正案要求制造商用通用名稱(條例中規定的)列出食品標簽配料表中所有食用色素。規定食用色素標簽要求與其他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要求一致。此外,本修正案取消了合成色素的逐批認證。
8)生效及過渡性規定(Coming into force and transitional provision)
雖然修正案立即生效,但是企業將有五年的過渡時間來更新其標簽,本修正案中用于替換當前過時食用色素規格以及取消合成色素逐批認證的條款立即生效。
小結:本次修訂食品藥品條例主要規范了食品標簽的信息標示,包括營養素、糖、食用色素等信息,使食品中每份食品份量的宣稱更具有實際作用。本次修訂使加拿大食品標簽信息更加規范化,易于理解,從而使消費者選擇更加適合的食品。
關于加拿大食品標簽的詳細信息,食品伙伴網已先后整理和發布了加拿大食品標簽標示相關法規概述和加拿大營養標簽標示和健康聲稱要點,供大家系統參考。
食品伙伴網提供國內外標準法規管理咨詢服務、標簽合規審查服務,歡迎垂詢 0535-2129301
本文由食品伙伴網編譯,供網友參考,食品伙伴網提供歐盟、美國、英國、俄羅斯、日本、韓國、東南亞、西班牙等國家或地區的進出口合規咨詢服務,歡迎垂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
日期:2016-12-19
本修訂案不適用“一換一”規則(“one-for-one”Rule:加拿大政府為了減少對企業的監管負擔,保障企業致力于發展和創新,而不是滿足不必要的監管要求,從而制定了“一換一”規則,當制定的新法規會增加企業的監管負擔時,必須刪除一條對應的舊法規)。本次修訂案主要內容如下:
1)每份食品的份量(Serving Size)規格
目前每份食品的份量(“serving size” or “stated serving”)作為組合包裝食品(multi-serving prepackaged products)營養標簽中營養含量的基礎信息,在法規中沒有強制的規定,每份食品份量的大小由制造商視情況而定,所以每份食品份量值在類似食品中有所不同。例如一包含有10片中型餅干的份量為30g,另一包含有8片小餅干的份量為15g。當相似的產品基于不同份量時,消費者在購買時很難進行比較和選擇。
本次修改了組合包裝食品營養含量信息的每份食品的份量(Serving Size)規格標示,規定每份食品的份量規格應接近規定的參考值(reference amounts),以餅干為例,每份餅干的份量應接近規定的參考值20g。
2)營養素和每日攝入量(Nutrients and Daily Values)
營養標簽(NFt)中必須含有的營養素列表中刪除了強制標示維生素A和C的信息要求,增加強制標示鉀的新要求。更新了核心(core nutrients)和非核心營養素(non-core nutrients)的每日攝入量,使其符合最新的膳食建議。
解釋了嬰兒(6個月~1歲)和兒童(1~4歲)對于營養素含量不同需求,制定了嬰兒和兒童不同年齡段每日攝入量。
3)糖標簽(Sugars labelling)
本次修訂在配料表中增加了總糖(total sugars)和糖基原料的每日攝入量。規定總糖的每日攝入量不能超過100g,所有食品的營養標簽必須聲明糖的每日攝入量百分比(percentage of the daily value)。在標示“糖”之后應注明糖基原料的種類列表,以提高添加到食品中糖源的透明度。
4)營養成分表(List of ingredients)
為了提高配料表的易讀性,本法規主要做了如下修訂:a)需要使用大寫字母和小寫字母;b)制定配料表最小鉛字高度要求;c)需要良好的顏色對比度(黑字或黑底白字等),在列表周圍有邊框或列表周圍環繞線條;d)禁止縮放標示信息以便提高信息的可讀性;e)強制加粗例如“成分”“含有”或“可能含有”等字體。
5)小包裝(Smaller packages)
本修正案規定,小包裝產品每份中所含的卡路里數及糖醇數聲稱應緊隨配料列表之后。產品無糖聲稱必須在主顯示面板上清晰可見,通過“無糖”聲稱或適當的展示包括“無糖”等術語的通用名稱。增加新的營養標簽格式,類似于現有的簡化格式即食品具有極低的營養價值,可以省略某些添加營養素,并以“Not a significant source of…”來描述,新營養標簽格式可用于所有獨立包裝食品。修正案還規定標簽面積小于15cm2的產品豁免標示包括營養標簽在內的要求,例如包含2~4小片的小包裝口香糖。
6)過敏原標示(Allergen labeling)
修正案增加了過敏原標示新要求,即使用“含有”時,必須與配料列表具有相同的易讀性。“含有”必須緊跟配料表之后。雖然現行法規不要求宣稱潛在的食物過敏原或由交叉污染引起的麩質的潛在來源,制造商可以確定是否需要使用預防性聲明(“可能含有”)。如果制造商使用預防性聲明,預防性聲明必須緊隨“含有”之后,在沒有“含有”時,預防性聲稱必須緊隨配料表之后。此外,任何預防性聲稱必須使用與配料表相同大小的字體。
7)食品色素(Food colours)
修正案要求制造商用通用名稱(條例中規定的)列出食品標簽配料表中所有食用色素。規定食用色素標簽要求與其他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要求一致。此外,本修正案取消了合成色素的逐批認證。
8)生效及過渡性規定(Coming into force and transitional provision)
雖然修正案立即生效,但是企業將有五年的過渡時間來更新其標簽,本修正案中用于替換當前過時食用色素規格以及取消合成色素逐批認證的條款立即生效。
小結:本次修訂食品藥品條例主要規范了食品標簽的信息標示,包括營養素、糖、食用色素等信息,使食品中每份食品份量的宣稱更具有實際作用。本次修訂使加拿大食品標簽信息更加規范化,易于理解,從而使消費者選擇更加適合的食品。
關于加拿大食品標簽的詳細信息,食品伙伴網已先后整理和發布了加拿大食品標簽標示相關法規概述和加拿大營養標簽標示和健康聲稱要點,供大家系統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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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