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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關于做好洪澇災害及高溫天氣食品安全和衛生監督工作的通知(衛辦監督發〔2010〕117號)

   2010-07-16 衛生部760
核心提示:衛辦監督發〔2010〕117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衛生部衛生監督中心: 今年六月中旬以來,我國南

 

衛辦監督發〔2010〕11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衛生部衛生監督中心:

     今年六月中旬以來,我國南方部分地區普降大到暴雨,一些省份遭受了嚴重洪澇災害,隨著強降雨過程及洪澇在一些地區逐步消退,災區群眾的生產生活正在恢復。同時,近期我國出現大范圍持續高溫天氣,應對高溫中暑形勢嚴峻。為了切實保障災后食品和飲用水衛生安全,做好勞動者高溫中暑防治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切實將保障受災地區食品和飲用水衛生安全及做好勞動者高溫中暑防治工作作為近期一項重要工作進行部署,明確職責,落實措施。領導同志要深入工作一線,加強督導檢查,全面掌握情況,及時發現并解決問題,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防范發生嚴重的食品、飲用水衛生安全事件,保護高溫作業勞動者健康安全。

    二、遭受洪澇災害的省(區、市)要結合災區特點,有重點地開展以下工作:

    (一)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及時發布食品安全風險預警信息,引導社會防范食品安全隱患。

    (二)對受災區域內的集中式供水單位開展拉網式監督檢查,督促供水單位強化衛生管理,徹底清理受洪水影響的供水設施,消除污染源并保證供水水質消毒合格;對受到洪水影響已停止運行的供水設施,恢復供水前必須監督其供水水質達到標準要求。

    (三)加大對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和飲用水消毒劑的監督檢查力度,防止違法產品影響飲用水衛生安全;切實加強飲用水水質監測,全面、及時掌握飲用水衛生狀況。

    三、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積極利用大眾媒體廣泛宣傳食品、飲用水及防暑降溫相關衛生知識。要組織專業人員指導災區群眾開展飲用水和儲水設施消毒,倡導飲水煮沸燒開、不喝生水,防止介水傳染病發生流行。要加強對用人單位從事高溫作業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情況的監督檢查,積極做好中暑勞動者的醫療救治工作,保護勞動者健康。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四日



日期:2010-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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