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要求,我局組織抽檢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飲料、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5類食品140批次樣品,其中合格樣品139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抽檢信息詳見附件)。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水果制品30批次,全部合格;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20批次,其中合格樣品19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飲料20批次,全部合格;糧食加工品40批次,全部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0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樣品情況:標稱蘭州正林農墾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由北京物美商業集團有限公司八角西街店銷售的正林琥珀核桃仁,不合格項目為過氧化值,經檢測實測值為0.69 g/100g,標準值規定為0.50 g/100g。檢驗機構為北北京市理化分析測試中心。
三、針對在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標稱生產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對生產不合格食品企業進行立案調查,并已對相關食品及時采取召回等措施。
公眾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12331熱線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特此公告。
附件:
附表1.食品抽檢合格信息-20170310-水果制品.xls
附表2.食品抽檢合格信息-20170310-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xls
附表3.食品抽檢合格信息-20170310-飲料.xls
附表4.食品抽檢合格信息-20170310-糧食加工品.xls
附表5.食品抽檢合格信息-20170310-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xls
附表6.食品抽檢不合格信息-20170310-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xls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3月22日
日期:2017-03-27
一、總體情況:水果制品30批次,全部合格;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20批次,其中合格樣品19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飲料20批次,全部合格;糧食加工品40批次,全部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0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樣品情況:標稱蘭州正林農墾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由北京物美商業集團有限公司八角西街店銷售的正林琥珀核桃仁,不合格項目為過氧化值,經檢測實測值為0.69 g/100g,標準值規定為0.50 g/100g。檢驗機構為北北京市理化分析測試中心。
三、針對在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標稱生產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對生產不合格食品企業進行立案調查,并已對相關食品及時采取召回等措施。
公眾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12331熱線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特此公告。
附件:
附表1.食品抽檢合格信息-20170310-水果制品.xls
附表2.食品抽檢合格信息-20170310-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xls
附表3.食品抽檢合格信息-20170310-飲料.xls
附表4.食品抽檢合格信息-20170310-糧食加工品.xls
附表5.食品抽檢合格信息-20170310-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xls
附表6.食品抽檢不合格信息-20170310-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xls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3月22日
日期:2017-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