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等規定,現將我局開展本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相關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9大類食品,包括: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食糖、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蜂產品、食用農產品等。抽檢樣品共計525批次,其中合格521批次、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樣品為食用農產品4批次(不合格項目:尼卡巴嗪殘留標志物、呋喃西林代謝物),樣品信息詳見附件。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相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依法查處,進一步督促企業履行法定義務,并將相關情況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查處情況由企業所在地負責案件查辦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按規定公開。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時,請撥打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12331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公告。
相關附件
19 食品抽檢合格-20170705-蛋制品.xls
20 食品抽檢合格-20170705-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xls
21 食品抽檢合格-20170705-食糖.xls
22 食品抽檢合格-20170705-水產制品.xls
23 食品抽檢合格-20170705-淀粉及淀粉制品.xls
24 食品抽檢合格-20170705-糕點.xls
25 食品抽檢合格-20170705-豆制品.xls
26 食品抽檢合格-20170705-蜂產品.xls
33 食品抽檢不合格-20170705-食用農產品.xls
33 食品抽檢合格-20170705-食用農產品.xls
日期:2017-07-05
本次公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9大類食品,包括: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食糖、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蜂產品、食用農產品等。抽檢樣品共計525批次,其中合格521批次、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樣品為食用農產品4批次(不合格項目:尼卡巴嗪殘留標志物、呋喃西林代謝物),樣品信息詳見附件。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相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依法查處,進一步督促企業履行法定義務,并將相關情況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查處情況由企業所在地負責案件查辦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按規定公開。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時,請撥打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12331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公告。
相關附件
19 食品抽檢合格-20170705-蛋制品.xls
20 食品抽檢合格-20170705-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xls
21 食品抽檢合格-20170705-食糖.xls
22 食品抽檢合格-20170705-水產制品.xls
23 食品抽檢合格-20170705-淀粉及淀粉制品.xls
24 食品抽檢合格-20170705-糕點.xls
25 食品抽檢合格-20170705-豆制品.xls
26 食品抽檢合格-20170705-蜂產品.xls
33 食品抽檢不合格-20170705-食用農產品.xls
33 食品抽檢合格-20170705-食用農產品.xls
日期:2017-07-05